保利发展:关于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关于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6月9日,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4次临时董事会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9,04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6月10日披露的《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截至2023年6月8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49,04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三年六月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