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发展: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30日在广州市海珠区保利发展广场58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召集人为监事会主席孔峻峰先生,应参加表决监事三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三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参与编制报告的人员没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67)。
特此公告。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