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发展: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2023年第7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4)。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日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3年12月11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2023年12月11日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1 | 保利南方集团有限公司 | 4,511,874,673 | 37.69 |
2 |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19L-FH002沪 | 442,929,252 | 3.70 |
3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357,138,810 | 2.98 |
4 | 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 | 335,087,645 | 2.80 |
5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315,409,165 | 2.63 |
6 | 华美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03,772,515 | 1.70 |
7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175,821,300 | 1.47 |
8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 | 152,474,034 | 1.27 |
9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27,917,276 | 1.07 |
10 |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19L-CT001沪 | 123,896,806 | 1.04 |
二、截至2023年12月11日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股) | 占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总数比例(%) |
1 | 保利南方集团有限公司 | 4,511,874,673 | 37.69 |
2 |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19L-FH002沪 | 442,929,252 | 3.70 |
3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357,138,810 | 2.98 |
4 | 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 | 335,087,645 | 2.80 |
5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315,409,165 | 2.63 |
6 | 华美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03,772,515 | 1.70 |
7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175,821,300 | 1.47 |
8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 | 152,474,034 | 1.27 |
9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27,917,276 | 1.07 |
10 |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19L-CT001沪 | 123,896,806 | 1.04 |
特此公告。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