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通: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2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了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以及其他参会人员。所有参会人员确认已经充分了解并知悉会议审议事项和内容,无任何异议。
(三)本次会议于2023年7月24日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1号联通大厦A座2001会议室以现场、视频结合召开。
(四)会议应出席董事13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2名,其中刘烈宏董事长因另有其他重要公务未出席本次会议。董事出席人数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兼总裁陈忠岳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沈抖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公司网站的《关于公司董事辞任和增补董事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12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公司网站的《关于公司总法律顾问辞任和聘任总法律顾问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12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移动网络相关事项的议案》。
(同意:12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