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通: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1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了公司全体监事以及其他参会人员。所有参会人员确认已经充分了解并知悉会议审议事项和内容,无任何异议。
(三)本次会议于2024年5月15日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1号联通大厦A2001会议室以现场、视频结合召开。
(四)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会议出席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翀先生主持。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履职责任保险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二四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