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望时代: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东阳畅文)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东望时代股票代码:600052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东阳市畅文国有资产发展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江北街道茗田社区人民北路8号432室通讯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江北街道茗田社区人民北路8号432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3年7月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制。
二、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持股目的 ......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9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3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4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5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声明 ...... 16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8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说明,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 | 指 |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东阳畅文 | 指 | 东阳市畅文国有资产发展有限公司 |
东科数字 | 指 | 东阳市东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新岭科技 | 指 | 东阳市新岭科技有限公司 |
东望时代/浙江广厦/上市公司 | 指 |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
东阳小咖 | 指 | 东阳小咖科技有限公司 |
东阳市国资办 | 指 | 东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注:本报告书中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东阳畅文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东阳市畅文国有资产发展有限公司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资本 | 6,500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783MA7CXX0N9H |
法定代表人 | 吴爽 |
控股股东 | 东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成立日期 | 2021年11月19日 |
营业期限 | 2021年11月19日至无固定期限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江北街道茗田社区人民北路8号432室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及控制关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控制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东阳畅文的股权控制结构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东阳市国资办持有东阳畅文100%的股份,为东阳畅文的控股股东,为东科数字的实际控制人,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 东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类型 | 机关法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330783MB1674816N |
负责人 | 韦向东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东阳市人民北路8号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业务的简要说明
东阳畅文系2021年11月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除持有下属公司股权外无其他实际业务经营,为东科数字的控股股东,上市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违法违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东阳畅文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况,不存在与证券市场相关的重大不良诚信记录。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东阳畅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 职位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吴爽 | 董事长,经理 | 女 | 中国 | 浙江金华 | 否 |
张安利 | 董事 | 女 | 中国 | 浙江金华 | 否 |
楼正阳 | 董事 | 男 | 中国 | 浙江金华 | 否 |
徐子越 | 监事会主席 | 女 | 中国 | 浙江金华 | 否 |
蒋蕾 | 监事 | 女 | 中国 | 浙江金华 | 否 |
徐小倩 | 监事 | 女 | 中国 | 浙江金华 | 否 |
陈天阳 | 监事 | 男 | 中国 | 浙江金华 | 否 |
蒋超男 | 监事 | 女 | 中国 | 浙江金华 | 否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的情形,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况,不存在与证券市场相关的重大不良诚信记录。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东阳畅文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东阳畅文不存在持有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股份超过5%的情况。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为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强国有资本的带动力,优化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东科数字实施存续分立,派生新设公司新岭科技,东阳畅文所持新岭科技60%股权与东阳小咖所持东科数字40%股权进行股权置换,最终实现东阳畅文与东阳小咖分别通过各自全资子公司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变。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本次权益变动外,在未来12个月内有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暂无明确的股份减持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东阳畅文持有东科数字60%股权,持有新岭科技60%股权。东科数字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为146,805,40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39%;新岭科技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为97,870,27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59%,东阳畅文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为244,675,67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8.98%。
本次权益变动前,股权结构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后,东阳畅文持有东科数字100%股权,东科数字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为146,805,406股,即东阳畅文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为146,805,40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39%。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变。
本次权益变动后,股权结构如下:
二、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3年7月3日,东阳畅文、东阳小咖、东科数字、新岭科技签署了《股权置换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各方
1、东阳市畅文国有资产发展有限公司
2、东阳小咖科技有限公司
3、东阳市东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4、东阳市新岭科技有限公司
(以上各方单称为“一方”,合称为“各方”)
东阳畅文持有新岭科技60%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一”),东阳小咖持有东科数字40%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二”)。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第一条 股权置换
1.1 东阳畅文与东阳小咖一致同意,东阳畅文以其持有的标的股权一与东阳小咖持有的标的股权二进行置换。
1.2 上述股权置换完成后,东阳畅文成为东科数字唯一股东,东阳小咖成为新岭科技唯一股东。
第二条 对价及支付
2.1 各方同意,本次股权置换的对价应根据东阳明鉴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评估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值确定。
2.2 根据评估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出具的评估报告,东科数字100%股权评估价值为205,670,262.48元,新岭科技100%股权评估价值为136,486,356.38元。基于前述评估报告,标的股权一的评估价值为81,891,813.83元,标的股权二的评估价值为82,268,104.99元。各方同意,本次股权置换由东阳畅文以其持有的标的股权一加上人民币376,291.16元现金与东阳小咖持有的标的股权二进行等额置换。
第三条 股权交割
3.1 各方约定,签署本协议后,东阳畅文即享有东科数字100%的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股东义务;东阳小咖享有新岭科技100%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股东义务。
3.2 各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东阳畅文与东阳小咖应共同前往办理本次股权置换所涉及的股权变更相关的全部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其所需签署变更文件或协议等。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所规定的任何义务、声明、承诺和保证即构成违约。除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外,守约方还有权要求违约方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补救、改正;如违约方未能在上述期限内补救、改正或者尽管违约方在上述期限内对违约行为予以补救、改正但该违约行为已经造成守约方损失的,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主张损害赔偿。
第五条 期限与终止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应持续有效,直至上述股权置换实施完毕,或者根据本协议的规定提前终止。
三、标的股份是否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况及其他特殊安排、是否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标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本次股权置换已获得主管部门的审批。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经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查,在本次交易公告之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3、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决议及协议;
4、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受到处罚和涉及诉讼、仲裁情况的说明;
5、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5%以上的上市公司以及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说明;
6、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备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东阳市畅文国有资产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2023年7月4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之签字盖章页)
东阳市畅文国有资产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2023年7月4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浙江省东阳市吴宁街道办事处振兴路1号西侧 |
股票简称 | 东望时代 | 股票代码 | 600052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东阳市畅文国有资产发展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江北街道茗田社区人民北路8号432室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种类:A股普通股 持股数量:244,675,676股 持股比例:28.98% | ||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种类:A股普通股 变动数量:97,870,270股 变动比例:11.59%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3年7月3日 方式:间接方式转让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东阳市畅文国有资产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