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望时代: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调解结案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 涉案的金额:6,000万元(不含利息及其他费用)
? 其他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诉讼事项相关当事人已达成调解,但调解书确定的内容尚在履行过程中,履行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望时代”或“原告”)将根据案件实际进展情况,结合律师、会计师意见综合判断本次案件对公司相关报告期的损益影响。
2、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方的债务履行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公告,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案件的基本情况
公司为浙江寰宇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寰宇能源”)在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的20,000万元债务提供保证担保,该笔担保已进入执行阶段。2024年9月,因该担保案件的执行,公司银行账户内的6,000万元货币资金被司法划转。
为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公司就上述案件向相关债务人、反担保人提起追偿权诉讼,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于2025年1月21日立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对相关当事人进行了调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7、临2024-060、临2025-008)。
二、案件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收到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2025)浙0783民初1724号,主要内容如下:
1、被告寰宇能源确认尚欠原告东望时代代偿款60,000,000元,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以尚欠代偿款本金为基数,自2024年9月12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原告同意被告寰宇能源于2025年3月25日前支付代偿款10,000,000元,于2025年4月25日前支付代偿款20,000,000元,于2025年5月25日前支付代偿款30,000,000元及利息。若被告寰宇能源按约及时足额履行,则双方就本案再无纠葛。若被告寰宇能源有任一期未能按约足额履行,则全部债务视为到期,原告可就未受偿的债权一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原告东望时代就上述第一项确定的债务对被告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厦建设”)持有的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三建”)43%股权[股权数额36,120(万元/万股)]及派生权益(包含孳息和其他投资收益等)折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3、原告东望时代就上述第一项确定的债务对被告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厦控股”)持有的东阳三建44.65%股权[股权数额37,502.40(万元/万股)]及派生权益(包含孳息和其他投资收益等)折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4、被告广厦建设、广厦控股、东阳三建对上述第一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5、原告东望时代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70,900元(已减半收取),由寰宇能源、广厦建设、广厦控股、东阳三建共同负担。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其他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诉讼事项相关当事人已达成调解,但调解书确定的内容尚在履行过程中,履行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公司将根据案件实际进展情况,结合律师、会计师意见综合判断本次案件对公司相关报告期的损益影响。
2、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方的债务履行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公告,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