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鼎投资:致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回复函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你司股票交易于2024年2月27日、2月28日及2月2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本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吴刚先生、黄晓捷先生、吴强先生、蔡蕾先生和覃正宇先生)确认,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特此说明。
江西中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2月29日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吴 刚 黄晓捷 吴强 蔡蕾 覃正宇
2024年2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