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东医疗: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邹卓-离任)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以及《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独立的原则,现将本人2024年任职期间内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邹卓,1982年7月生。现任复旦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2年毕业于瑞典皇家理工学院,获博士学位,芬兰图尔库大学MBA。先后任瑞典皇家理工学院博士后、瑞典智能电子与物联网国家创新中心助理主任等。长期从事物联网智能系统的研究与创新,是国际信息处理联合会(IFIP)工业信息集成技术委员副主任、《工业信息系统集成》国际期刊副主编,发表论文和专著100余篇,兼任上海市类脑芯片与片上智能系统(新氦类脑智能)首席科学家。
2024年任职期间内,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为1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二、2024年度任职期间内的履职概况
报告期内,我们通过参加公司会议,听取报告、阅读资料、年审沟通等方式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深入了解公司战略规划、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项目建设、内控体系建设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等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全面关注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掌握公司运营动态,重点关注重大经营决策及重大事项,公司为我
们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支持,积极有效地配合我们的工作。
(一)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股东大会1次。会议期间,与公司股东、法律顾问充分沟通,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认为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以现场方式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1次,并对全部议案投同意票。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赋予的职权,勤勉履职,做到了会前认真审阅文件资料、主动获取相关信息,详细了解议案背景情况;会上充分讨论,客观、公正地审阅议案,对公司发展、年度审计工作等提出了专业的建议;会后监督执行,通过多种渠道了解审议事项进展情况,确保会议决策事项有效落实,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合规运作贡献力量。报告期内,本人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况,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出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独立董事年度津贴、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及制订2024年薪酬方案进行了审议。本人对全部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况。
(五)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出席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对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事项、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核销部分应收款项事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本人对全部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况。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为确保了解公司的真实生产经营情况,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包括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出席股东大会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的汇报,通过与公司经营层召开座谈会、走访公司有关部门等多种方式加深对公司的认识,并适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独立董事沟通机制,公司经营层及有关部门积极配合本人通过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及其他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全面细致地回复相关问询,并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为本人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做出独立判断提供了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我们依照有关规定,遵循审慎和独立的原则,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客观、严格地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重大事项均进行事先审核,从加强内部控制以及经营管理风险控制等角度,对追认2023年度与杭州万东电子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司与百胜医疗集团(Esaote S.p.A.)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与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前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满足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遵守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合理,交易过程能够有效控制,符合关联交易规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关联交易事项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二)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披露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与公司财务报告年审会计师保持了有效沟通,听取了公司关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汇报,认为
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情况。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经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且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后,将该议案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近几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且具备承担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工作的审计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内控审计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津贴及高管薪酬事项。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及2023年度实际完成工作和财务指标情况,我们对公司高管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与2024年薪酬方案进行了核查。公司薪酬方案的确定及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24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薪酬水平,可以进一步完善公司薪酬管理体系的激励与约束机制,能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职责,本着为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利用自身的专业及行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研判公司提交董事会审
议的议案,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本人按时出席了全部董事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了认真调查及讨论并审慎做出表决,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认真、勤勉、谨慎地行使了公司章程所赋予独立董事的各项权利,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优势,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邹卓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