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象屿: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7-06  厦门象屿(600057)公司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7月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厦门市湖里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85

号象屿集团大厦A栋11楼1114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270,636,53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55.915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邓启东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 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270,619,53599.998617,0000.00140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94,726,64399.982017,0000.018000.0000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许理想、潘舒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