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象屿:关于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公司对合并范围内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通过分析、评估和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2024年1-6月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损失合计5.41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子项目 | 计提金额 |
信用减值损失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6,277.30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8,904.96 |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391.84 | |
小计 | 34,790.42 | |
资产减值损失 | 存货跌价损失 | 19,074.28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220.26 | |
预付款项减值损失 | -23.42 | |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8.02 | |
小计 | 19,279.14 | |
合计 | 54,069.56 |
二、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
司对金融资产相关项目按照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公司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包含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
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测试与估计。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经测算,2024年半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34,790.42万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损失16,277.30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18,904.96万元,应收票据坏账损失-391.84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参照公司金融工具有关金融资产减值会计政策。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合同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存在减值迹象的长期资产,公司进行减值测试,将资产可回收金额小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经测试,2024年半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9,279.14万元。其中,存货跌价损失19,074.28万元,合同资产减值损失220.26万元,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8.02万元,预付款项减值损失-23.42万元。
三、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年计提上述各类减值损失5.41亿元,减少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8亿元。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能够合理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
准备。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程序合法,有助于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