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矿发展: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子公司涉及诉讼、仲裁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58 证券简称:五矿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3-48债券代码:115080 债券简称:23发展Y1债券代码:115298 债券简称:23发展Y3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子公司涉及诉讼、仲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下属子公司近12个月内未披露的新发诉讼、仲裁案件累计涉
及金额约5,938万元;同时,公司部分前期已披露的未决诉讼事
项近期发生了进一步实质性进展。
?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以前年度已按照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
的规定对上述诉讼、仲裁充分计提了损失,本年上述案件进展总
体对公司2023年度损益产生积极影响,预计增加公司2023年度
利润22,582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
准)。
一、诉讼总体情况
(一)新发案件基本情况
公司下属子公司近12个月内未披露的新发诉讼、仲裁案件累计涉及金额约5,938万元,相关案件情况如下:
序号 | 类型 | 起诉方/申请方 | 被诉方/被申请方 | 诉讼/仲裁类型 | 诉讼/仲裁 基本情况 | 涉及金额 (单位:万元) | 当前进展 |
1 | 起诉 | 五矿钢铁沈阳有限公司 |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诉求法院查封其财产 | 1,399 | 已调解,执行中 |
2 | 起诉 | 五矿钢铁重庆有限公司 | 中建桥梁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诉求对方支付货款 | 1,069 | 一审判决我方胜诉,已调解 |
3 | 起诉 | 五矿钢铁沈阳有限公司 | 中建铝新材料河南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诉求对方支付货款等 | 325 | 已调解结案 |
4 | 起诉 | 五矿钢铁沈阳有限公司 | 中建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诉求对方支付货款 | 407 | 已调解,执行中 |
5 | 起诉 | 五矿钢铁杭州有限公司 | 中建四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诉求对方支付货款等 | 445 | 已调解,执行中 |
6 | 仲裁 | 五矿钢铁杭州有限公司 | 中建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诉求对方支付货款及利息等 | 325 | 仲裁中 |
7 | 起诉 | 五矿钢铁北京有限公司 |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诉求对方支付利息等 | 319 | 一审中 |
- | 公司下属子公司发生的300万元以下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小计 | 1,649 | - |
-
- | 合计 | 5,938 | - |
(二)前期部分已披露案件进展情况
公司部分前期已披露的未决诉讼事项近期发生了进一步实质性进展,其中涉案金额300万元以上的诉讼案件目前进展情况如下:
序号 | 类型 | 起诉方 | 被诉方 | 诉讼类型 | 诉讼 基本情况 | 涉及金额 (单位:万元) | 当前进展 |
1 | 起诉 | 五矿物流江苏有限公司 | 无锡市港务有限责任公司,第三人:五矿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合同纠纷 | 诉求被告赔偿损失 | 3,105 | 二审判决我方胜诉,执行中 |
2 | 起诉 | 五矿钢铁(武汉)有限公司 | 邯郸金鑫铸管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诉求对方支付货款本金及利息并享受抵押物拍卖优先受偿权 | 6550 | 二审判决我方胜诉,已结案 |
3 | 起诉 | 五矿钢铁上海有限公司 | 合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诉求对方支付货款 | 2,603 | 已调解,执行中 |
4 | 起诉 | 中国五矿深圳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 龙岩鸿裕贸易有限公司、东莞赐华文具制品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诉求对方返还预付货款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6,642 | 二审判决我方胜诉,执行中 |
5 | 起诉 | 五矿钢铁西安有限公司 | 郑州市鸿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郑州五矿丰汇特种钢有限公司、洛阳市融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诉求对方返还货款及利息 | 5,713 | 重审一审驳回我方诉讼请求,重审二审中 |
6 | 被诉 | 南通耀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五矿无锡物流园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对方诉求返还转让款与利息 | 5,154 | 重审二审判决我方败诉,执行完毕 |
7 | 被诉 | 无锡华东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 五矿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五矿无锡物流园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诉求支付款项及利息 | 2,885 | 对方向检察院提出监督申请 |
8 | 起诉 | 五矿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李琦曼,麦建华 | 合同纠纷 | 诉求对方支付货款 | 6,562 | 一审判决我方败诉,已结案 |
9 | 被诉 | 李显河 | 中国五矿深圳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龙岩卓鹰制铁有限公司、福建金大鑫钢铁铸造有限公司、陈昆明、武燕燕 | 欠款纠纷 | 对方诉求支付借款及利息 | 18,245 | 和解结案 |
二、主要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1、五矿钢铁(武汉)有限公司诉邯郸金鑫铸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
五矿钢铁(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铁武汉公司”)向邯
郸金鑫铸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邯郸金鑫”)购买钢材。钢铁武汉公司向邯郸金鑫支付了货款,但邯郸金鑫未能依约交付货物。经协商,邯郸金鑫承诺退还货款并支付利息,双方签署了退款协议、《承诺书》和《最高额抵押合同(设备)》。由于邯郸金鑫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钢铁武汉公司将邯郸金鑫起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货款本金及利息等。本案经一审、二审,最终法院判决邯郸金鑫向钢铁武汉公司偿还货款本金及利息等费用。钢铁武汉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作出以物抵债裁定,将邯郸金鑫名下相关资产交付至钢铁武汉公司抵偿债务。截至目前,钢铁武汉公司已收到法院执行终结裁定,本次执行终结。
2、李显河诉五矿深圳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龙岩卓鹰制铁有限公司、福建金大鑫钢铁铸造有限公司、陈昆明、武燕燕欠款纠纷案该案件基本情况及判决结果已于2023年2月21日对外披露,详见《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临2023-05)。后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并签订《执行和解协议》,约定五矿深圳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向李显河分期支付1.5亿元后双方全部债权债务消灭,截至目前和解协议已执行完毕并收到法院执行终结裁定。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以前年度已按照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对上述诉讼、仲裁充分计提了损失,本年上述案件进展总体对公司2023年度损益产生积极影响,预计增加公司2023年度利润22,582万元(其中李显河诉五矿深圳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龙岩卓鹰制铁有限公司、福建金大鑫钢铁铸造有限公司、陈昆明、武燕燕欠款纠纷案执行和解预计增加利润20,517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上述事项,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经济利益。
特此公告。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