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越龙山: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4-13  古越龙山(600059)公司公告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通过对公司有关情况的了解和调查,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对外担保及九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专项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

二、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能够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违规担保事项。

三、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对公司2022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认为:2022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严格执行了公司的考核制度,绩效考核与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对此无异议。

四、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公司运作规范健康。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健全及运行情况。

同意《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天健会计师的意见。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带强调

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计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在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是为了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有关内容。本报告并未对公司 2022年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产生影响。同意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五、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报酬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年度审计任务。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在决定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报酬时,是按照行业标准和惯例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的实际工作量协商后确定的,其决策程序符合公平性原则。

六、关于公司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的下属成员单位之间及其他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日常经营活动所必需。交易价格将参照市场价格或协议价来确定,价格公允。双方拟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与相关关联方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根据相关规定,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执行,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2022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实际情况,董

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2023年关联交易总预计金额,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执行,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提出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总股本911,542,413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进行分配,共分配股利72,923,393.04元。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我们认为此现金分红方案,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吴炜、毛健、钱张荣、罗譞

2023年4月11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同意:

吴 炜 毛 健

钱张荣 罗 譞

2023年4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