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越龙山:关于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公告

查股网  2023-12-30  古越龙山(600059)公司公告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31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采用代销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3,018,248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31元,共计募集资金95,909.99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667.28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95,242.7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82.2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4,960.5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59号)。

二、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户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状态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1211012029200297239本次销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19500101040026859本次销户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在上述两个存储银行账户中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计划使用完毕,经公司、保荐机构与各存储银行商议,公司在上述存储银行办理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截至公告日,上述 2个募集资金账户已注销完毕。本公司、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与账户对应的各银行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