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信视像: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公告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
股东持股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3月11日,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本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交易日(2024年3月11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 持有人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1 | 海信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392,505,971 | 30.07 |
2 | 海信集团有限公司 | 216,293,231 | 16.57 |
3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46,460,836 | 3.56 |
4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新生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3,204,082 | 1.78 |
5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18,000,000 | 1.38 |
6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社保基金16042组合 | 17,464,805 | 1.34 |
7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三组合 | 17,000,000 | 1.30 |
8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一组合 | 16,445,654 | 1.26 |
9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5,916,467 | 1.22 |
10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 | 15,612,865 | 1.20 |
二、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 持有人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有比例(%) |
1 | 海信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392,505,971 | 30.07 |
2 | 海信集团有限公司 | 216,293,231 | 16.57 |
3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46,460,836 | 3.56 |
4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新生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3,204,082 | 1.78 |
5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18,000,000 | 1.38 |
6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社保基金16042组合 | 17,464,805 | 1.34 |
7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三组合 | 17,000,000 | 1.30 |
8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一组合 | 16,445,654 | 1.26 |
9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5,916,467 | 1.22 |
10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 | 15,612,865 | 1.20 |
注:以上股东持股数量均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持股数量。特此公告。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