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信视像: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4年5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以通讯方式通知,由董事长于芝涛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与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信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产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青岛亿洋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洋投资”)等共计7名法人合伙人,以及贾少谦、于芝涛、刘鑫、代慧忠等共计12名自然人合伙人签订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发起设立青岛奥宸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本基金”)。
本基金合计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100,0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17,000万元,占本基金份额的17%。本基金由亿洋投资担任基金管理人。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参与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9)。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于芝涛、贾少谦、刘鑫、朱聃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事前已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