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信视像:关于控股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基本情况: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海信视像”或“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乾照光电”)拟与中建投资本管理(天津)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建投资本”或“普通合伙人”)、建投华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建投华科”)共同投资设立厦门鹭翔乾建新兴产业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暂定名,以工商注册登记名称为准,以下简称“鹭 翔乾建”或“合伙企业”)。其中,乾照光电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 金出资人民币15,300 万元,持有合伙企业50.83%财产份额。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上述事项无需提交本公司董 事会、股东会审议,后续合伙企业需履行基金备案程序。
相关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拟投资设立的合伙企业尚未完 成注册登记,尚未开展投资经营,后续具体实施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 性,存在无法如期开展投资经营的风险。本次对外投资未来投资效益受 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情况、市场需求变化、企业经营管理等多方面 因素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存在对外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情况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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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信视像之控股子公司乾照光电为进一步落实其战略发展规划,充分发挥其 在相关产业领域的资源优势,拟与中建投资本、建投华科共同投资在厦门设立1 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鹭翔乾建。其中,乾照光电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 资人民币15,300 万元,持有该合伙企业50.83%财产份额。
上述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本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专业投资机构及其他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
| 企业名称 | 中建投资本管理(天津)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011656931678XF |
| 成立时间 | 2011 年 2 月 28 日 |
| 注册地址 | 天津生态城动漫中路 482 号创智大厦 204 ( TG 第 1063 号) |
| 注册资本 | 10,000 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方志斌 |
| 主要股东 | 建投华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75.72% );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 任公司( 24.28% )。 |
| 经营范围 | 受托从事投融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投资管理及咨询;财务 顾问及咨询;市场咨询策划及商务信息咨询。 |
|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情 况 | 中建投资本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登记编号 为 P1000731 。 |
| 诚信情况 | 中建投资本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 或有事项。 |
| 关联关系说明 | 中建投资本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 以上的其他股东、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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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有限合伙人
| 企业名称 | 建投华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8102110200L |
| 成立时间 | 1995 年 3 月 1 日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 3 幢 12 层 1201 |
| 注册资本 | 200,000 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汪阳 |
| 主要股东 | 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99.78% );建投控股有限责任公 司( 0.22% )。 |
| 经营范围 | 项目投资;资产管理;财务咨询(不得开展审计、验资、查帐、 评估、会计咨询、代理记账等需经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 相应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帐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 料);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计算机软硬件及配套设备、 办公自动化设备、通讯设备、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电子产品、通 讯设备(不含无线电发射器材);机房设备安装、调试;家居 装饰;设备租赁。 |
| 诚信情况 | 建投华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 或有事项。 |
| 关联关系说明 | 建投华科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 以上的其他股东、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建投华科持有中建投资本 75.72% 股权。 |
三、拟设立合伙企业的基本情况
乾照光电拟与上述机构共同投资设立的合伙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 企业名称 | 厦门鹭翔乾建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 名,以后续工商注册登记名称为准) |
| 注册地址 | 厦门市翔安区马巷街道西亭一里 14 号 501 室之二十六 |
| 认缴出资总额 | 30,100 万元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中建投资本管理(天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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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伙人 | 1 、普通合伙人:中建投资本( 0.33% ); 2 、有限合伙人:建投华科( 48.84% );乾照光电( 50.83% ) |
| 经营范围 | 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 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具体经营范围以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的范围为准) |
| 管理模式 | 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执行合伙事务。 |
| 其他说明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鹭翔乾建尚未完成工商注册登记。 |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未参与出资设立鹭翔乾建,未在鹭翔乾建中任职。
四、拟签署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乾照光电拟与中建投资本、建投华科签署的《厦门鹭翔乾建新兴产业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 条款名称 | 条款内容 |
| 合伙期限 | 合伙期限: 20 年,最终以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期限为准。 |
| 合伙目的和经营范围 | 人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2. 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 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 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件为准)。(具体经营范围以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的范围为准)。 |
| 合伙人 | 合伙企业由 3 名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其中,普通合伙人 1 名, 为中建投资本;有限合伙人 2 名,具体为:建投华科、乾照光电。 |
| 基金存续期限 | 基金存续期限自合伙企业设立之日起 10 年,其中前 6 年为基金 投资期,后 4 年为基金退出期。 |
| 出资方式、金额和缴 付期限 | 1. 基金规模 30,100 万元。其中:中建投资本认缴 100 万元,占 比 0.33% ;建投华科认缴 14,700 万元,占比 48.84% ;乾照光电 认缴 15,300 万元,占比 50.83% 。 2. 出资方式现金出资。全体合伙人一致确认,基金首期各合伙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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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认缴出资比例合计实缴出资 1,000 万元,各合伙人应根据各方 协商一致的付款时间及管理人的出资缴付通知及时缴纳出资;除 前述基金首期实缴出资外,针对具体拟投项目需求所对应的实缴 出资,应根据全体合伙人书面协商一致后的付款时间及时缴纳。 |
| 资金投向 | 合伙企业投资范围为商业航天全产业链中具有增长潜力的优质 公司股权或对应公司的专项基金份额,经合伙人会议一致同意 后,亦可投资于其他行业;投资方式为通过直接股权投资或间接 投资对应标的公司的专项基金份额方式投资至标的公司。 |
| 管理费 | 基金投资期内(即存续期前 6 年),管理人有权每年按照有限合 伙人实缴出资额的 1.35% 的标准收取管理费,由管理人从基金财 产中扣缴。基金退出期、延长期(如有)及清算期(含单一项目 清算)不再收取管理费。 |
| 分配与亏损分担 | 1. 支付合伙人门槛收益:在投资收益返还各合伙人的累计实缴 资本后,向合伙人继续进行分配,直至各合伙人就其实缴资本实 现按照每年 6% 利率(单利)计算(从该项实缴资本缴付至目标 公司之日起计算到分配时点为止,不满一年的,按照实际天数比 例计算,一年以 365 天计算。)而得到的内部收益(含税)(该项 分配称为“门槛收益”)。 |
| 合伙企业组织机构及 合伙事务的执行 | 2. 合伙企业设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为合伙企业的 决策机构,决定合伙企业的投资及投资退出事宜,其权限包括对 项目企业及子基金份额的投资、变更及退出进行决策。 3. 投资决策委员会共由 1 名委员及 2 名观察员组成,投资决策 委员会委员由管理人委派;建投华科、乾照光电各有权委派 1 名 观察员。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同意方可作 出。如项目涉及关联交易(包括管理人、有限合伙人和 / 或其关联 方),则该等事项应提交合伙人会议表决方式进行决策,不再由 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观察员仅列席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对投 资决策委员会审议事项不享有表决权,但可就审议事项发表意见 并记入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纪要。 |
| 违约责任 | 1. 管理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构成严重违约,有限合伙人除有权 要求更换管理人,管理人还应赔偿因此给合伙企业及有限合伙人 造成的损失:( 1 )挪用、侵占或以其他非法方式使用本合伙企业 财产;( 2 )未经合伙人会议决议,以本合伙企业名义对外提供担 保或举借债务;( 3 )合伙企业擅自投资于本协议约定的投资范围 之外的领域;( 4 )因重大过失导致本合伙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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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争议解决方式 | 因本协议引起的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相关各方 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相关各方不能协商解决,则应提交中国国 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福建分会,按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 福州仲裁解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相关各方均有约束力。除 非仲裁庭有裁决,仲裁费(含律师费、证人费、公证费、鉴证费 等费用)应由败诉一方负担。 |
| 协议生效 | 本协议自全体合伙人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乾照光电本次联合专业投资机构共同设立投资基金,旨在通过产业投资获取 前沿技术洞察与谋求产业协同机会,符合其整体战略规划。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 乾照光电自有资金,拟投资金额占其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6%,短期内不 会对乾照光电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乾照光电本次拟投资金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72%,不会对 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本次交易的风险分析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拟投资的合伙企业尚未完成注册登记,后续具体实 施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存在未能如期开展投资经营的风险。本次对外投资 不涉及对该合伙企业形成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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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后续将督促乾照光电通过密切关注及按协议约定参与合伙企业设立、设 立后的管理、投资实施及投资后重大事项决策等方式,减少投资过程中的不确定 性,降低投资亏损风险。但受前述风险因素影响,本次投资收益存在不及预期的 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5 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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