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信视像: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六年六月
目录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 2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 4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案 ...... 6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6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7
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8
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 10
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11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15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6
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的汇报 ...... 18
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汇报 ...... 19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利,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如下:
一、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现场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13:30-14:00)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身份证明文件、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文件,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拟在股东会现场会议上发言或提问的,应于股东会召开前的登记环节向本次会议会务组事先进行登记。会议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或解答股东提问。
未经事先登记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
言或提问。为提高会议效率,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提问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本条规定的,会议主持人有权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会议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十三、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6年6月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下同)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4)。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24日14点00分
(二)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88号海信国际中心A座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网络投票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24日至2026年6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股东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现场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四)宣读会议议案,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就各项议案逐项审议。
议案名称如下(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
| 序号 | 议案名称 |
| 1 |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2 |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3 | 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 4 | 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
| 5 | 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 6 |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7 |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除审议上述议案外,本次会议还将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以及《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汇报》。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提问和解答。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进行逐项表决。
(七)计票、监票及汇总和宣读现场表决结果。
(八)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流。
(九)现场会议休会,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十)现场和网络投票结果合并,宣布本次股东会合计投票结果。
(十一)宣读会议决议。
(十二)宣读律师见证意见。
(十三)签署会议决议、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十四)宣布会议结束。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3,074,723,451.81元,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454,011,405.43元。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股派发现金红利
9.403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截至2025年
月
日,公司总股本为1,304,972,25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27,065,410.44元(含税)。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自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6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月
日
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根据2025年董事会工作实际情况,编制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现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6-002)、《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月
日
议案三:
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及所在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方案生效与执行期限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执行期限为2026年。
二、薪酬标准
(一)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和工作内容,按照公司相关薪酬规定与绩效考核管理规定领取薪酬,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二)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
万元/年(含税)。
三、其他说明
(一)上述薪酬方案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二)董事因换届、改选、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和发放薪酬。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05)。
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需要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月
日
议案四:
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公司拟继续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购买责任险,具体如下:
1.投保人: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3.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期限:1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上述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6年
月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要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6日
议案五:
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了完善对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公司根据2026年1月1日生效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 修订前 | 修订后 | 修订依据 |
| 第一条为了完善对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 第一条为了完善对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
| / | 第四条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第六十一条第一款 |
| 第五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和经营奖金三部分构成。(一)基本工资标准综合考虑岗位职责、个人能力、地区及行业薪资水平等因素确定;(二)绩效奖金根据组织绩效考核和个人绩效考核情况兑现;(三)经营奖金与公司当年经营指标挂钩,主要来源于“收入增长及利润增长”带来的增量激励,结合考虑岗位职责、个人绩效结果、在岗时间等兑现。 | 第六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为基本工资,绩效薪酬为绩效奖金和经营奖金。(一)基本工资标准综合考虑岗位职责、个人能力、地区及行业薪资水平等因素确定;(二)绩效奖金根据组织绩效考核和个人绩效考核情况兑现;(三)经营奖金与公司当年经营指标挂钩,主要来源于“收入增长及利润增长”带来的增量激励,结合考虑岗位职责、个人绩效结果、在岗时间等兑现。 |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第六十一条第一款 |
| 第六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 第七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并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条第一款 |
| 第七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薪酬的确定程序:(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了解和掌握的情况,按照绩效考核标准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二)根据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及公司薪酬分配政策提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审议通过后报公司董事会;(三)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薪酬方案,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 | 第七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薪酬的确定程序:(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了解和掌握的情况,按照绩效考核标准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二)根据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及公司薪酬分配政策提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审议通过后报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三)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 |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十六条、第六十条第一、二款 |
| 的具体薪酬方案。 | 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 |
| 第八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按照公司内部的薪酬发放制度执行。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 第九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按照公司内部的薪酬发放制度执行。同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部分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的递延支付方案,包含递延支付适用的具体情形、相关人员、递延比例以及实施安排等,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六十一条第二款、第六十二条 |
| / | 第十四条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六十三条 |
| / | 第十五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上市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 |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六十三条 |
| 回。 | ||
| 第十三条公司可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对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进行长期性激励。 | 第十六条公司可以实施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等激励机制,对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进行长期性激励。公司的激励机制,应当有利于增强公司创新发展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得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六十五条 |
修订后的《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6-002)以及《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需要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6日
议案六: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具备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等审计工作需求。公司拟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6年度审计费用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等因素确定,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拟定为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定为40万元,与2025年度审计费用标准保持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6日
议案七: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拟根据实际情况及经营发展需要,在公司经营范围中增加“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电池销售”、“网络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等条目,并相应修改《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前后对比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涉及的条款前后对比如下: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第十五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如下:一般项目:电视机制造;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日用电器修理;广播电视设备制造(不含广播电视传输设备);广播电视设备专业修理;广播影视设备销售;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售;影视录放设备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家用视听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音响设备制造;音响设备销售;虚拟现实设备制造;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幻灯及投影设备制造;幻灯及投影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 | 第十五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如下:一般项目:电视机制造;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日用电器修理;广播电视设备制造(不含广播电视传输设备);广播电视设备专业修理;广播影视设备销售;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售;影视录放设备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家用视听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音响设备制造;音响设备销售;虚拟现实设备制造;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幻灯及投影设备制造;幻灯及投影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可穿 |
|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广播电视传输设备制造;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销售;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公司可以根据客观需要和实际情况依法变更经营范围。 | 戴智能设备销售;电池销售;网络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广播电视传输设备制造;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销售;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公司可以根据客观需要和实际情况依法变更经营范围。 |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就经营范围调整事项至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换发新的营业执照等事宜,经营范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意见对经营范围进行必要的调整。
二、后续事宜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的相关人员具体办理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涉及的工商备案、换发营业执照等相关事宜,本次《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6年
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修订)》。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月
日
听取事项一:
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的汇报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爱国先生、赵曙明先生、严群先生以及2025年度内曾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丁文华先生,对其2025年度或2025年相应任职期间内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的情况进行了总结,分别编制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现在向公司股东会汇报。该等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月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听取!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6日
听取事项二:
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汇报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及所在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方案生效与执行期限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执行期限为2026年。
二、具体薪酬政策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和工作内容,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及所在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奖金和经营奖金等,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三、其他说明
(一)上述薪酬方案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和发放薪酬。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听取!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