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资本: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执业资格: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备案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资格;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获准从事 H 股企业审计资格;
(二)人员及业务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8家。
(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四)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审计的人员配备
信永中和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金融业务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信永中和建立了完善的服务支持体系及专业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内控、风险管理、财务管理及金融工具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签字项目合伙人:田娟女士,199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质量复核合伙人:梁晓燕女士,199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朱圣烽先生,202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1家。
二、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年12月4日,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4年12月4日,公司九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4年12月20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一)2024年12月4日,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在为公司过往年度提供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一致同意此议案。
(二)2025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由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各位委员、独立董事参加的2024年年报审计计划阶段沟通会,审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国投资本2024年报审计治理层沟通报告(计划阶段)》,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一致同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就2024年度审计计划所做的汇报及其他事项所作的说明。
(三)2025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由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各位委员、独立董事参加的2024年报审计完成阶段沟通会,审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国投资本2024年报审计治理层沟通报告(完成阶段)》,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一致同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就2024年度审计完成阶段所做的汇报以及其他事项所作的说明。
(四)2025年3月25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执业资质,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审计,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审计报告出具及时、完整。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