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维高新:关于终止对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决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文件
上证上审(再融资)〔2026〕233 号
关于终止对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决定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于2026 年4 月29 日依法 受理了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并按照规定进行了 审核。
2026 年7 月31 日,你公司和保荐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上 交所提交了《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申请》和《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销安徽皖维高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保荐的申请》, 分别申请撤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和申请撤销安徽皖维
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保荐工作。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十九条、《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三条的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终 止对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
主题词:主板 再融资 终止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6 年08 月04 日印发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