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高科: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公告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主业转型的战略发展需要,拟增加健康医疗相关的经营范围。依照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范性要求,公司拟在原有经营范围的基础上新增:“药品生产;药品批发;中药提取物生产;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并对个别条款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简化。
经营范围变更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
变更前 | 变更后 |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监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总部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土地整治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监理;药品生产;药品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中药提取物生产;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 |
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开展经营活动)。 |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公司章程》第二章第十四条内容做相应修订调整,其他条款不变。本次经营范围变更暨《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修订的具体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结果为准。上述修订《公司章程》事项还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十一月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