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高科: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南京新港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601,083,2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74%;本次解除冻结股份87,806,393股,占原冻结股份的38.34%;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141,193,607股,占其所持股份的23.49%。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的相关信息,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南京新港开发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冻结已被解除。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冻结股份的原冻结情况
2022年11月29日,南京新港开发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229,000,000股股份因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与季昌群、南京新港开发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案被冻结。2024年12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季昌群、南京新港开发有限公司向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偿付本息及律师费共计1,570,410,962.67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日披露的临2022-046号《南京高科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和2024年12月1日披露的临2024-042号《南京高科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进展公告》。
二、本次部分股份解除冻结情况
上述事项中南京新港开发有限公司已按照终审判决清偿了部分款项,涉及的被冻结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已解冻,本次解冻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南京新港开发有限公司 |
本次解除冻结股份 | 87,806,393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14.61%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5.07% |
解除冻结时间 | 2025年4月10日 |
持股数量 | 601,083,220股 |
持股比例 | 34.74% |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 | 141,193,607股 |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23.49% |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8.16% |
南京新港开发有限公司目前正在积极处理剩余股份冻结相关事项,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二五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