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国油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公告

查股网  2023-12-26  *ST联谊(600065)公司公告

公告编号:2023-061证券代码:400057 证券简称:海国油3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黑龙江省海国龙油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3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提名姜骞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聘任余冬明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3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提名王旭瀑女士为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提名姜骞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余冬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自2023年12月25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王旭瀑女士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至第七届监事会届满为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免原因

1、鉴于原董事祝贺先生辞去董事职务,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治理规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姜骞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2、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余冬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3、鉴于原监事孙丽华女士辞去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王旭瀑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姜骞先生,38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深圳发展银行济南分行文东支行客户经理、经理助理;深圳发展银行济南分行市场三部经理助理;平安银行济南分行阳光新路支行公司业务室经理、行长助理;北京润沣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投资中心高级项目经理、副总经理;唐山曹妃甸海国京泰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海新晟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副经理。

余冬明先生,53岁,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大学本科学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历任中石化股份公司武汉分公司常减压车间工程师、重整加氢车间工艺主任;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技术部副部长;北京石油化工工程有限公司项目执行中心副部长、技术发展部部长;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鹤壁项目组项目经理、项目管理部部长;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旭瀑女士,41岁,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毕业于中共中央党校,大学本科学历。具有初级会计师职称。历任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纳员、财务审计部职员、业务主管、人事部职员、主管、人力资源部人才发展岗、经营管理部经营管理岗、高级主管、部门经理助理、部门副经理。现任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部副经理。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公告编号:2023-061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本次孙丽华女士辞去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新任监事就任前,孙丽华女士仍继续履行公司监事职责。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提名姜骞先生为公司新任董事,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满足公司未来的发展需求,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公司的经营发展,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聘任余冬明为公司副总经理,符合公司治理及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提名王旭瀑女士为公司新任监事,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决策、管理水平,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发现其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期限尚未解除的情况,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我同意提名姜骞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同意聘任余冬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四、备查文件

黑龙江省海国龙油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