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国油3:董事、董事会秘书、监事会主席任命公告

查股网  2024-10-28  *ST联谊(600065)公司公告

公告编号:2024-079证券代码:400057 证券简称:海国油3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黑龙江省海国龙油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

事会主席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1、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提名李雪梅女士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拟聘任刘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的议案。

3、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选举张菁荣女士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的议案。

提名李雪梅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刘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自2024年10月28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选举张菁荣女士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职期限至第七届监事会届满为止,自2024年10月28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1、鉴于原董事孙国平先生辞去董事职务,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治理规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名李雪梅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2、鉴于原董事会秘书杨洋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空缺期间由董事长王庆明先生按照相关规定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刘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3、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选举张菁荣女士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李雪梅女士,34岁,朝鲜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 ,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云服务业务部市场专员;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风险法务部风险管理岗、主管、高级主管、部门经理助理。现任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风险法务部副经理(主持工作)。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刘明先生,39岁,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哈尔滨理工大学,大学本科学历。历任中钢集团吉林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部长;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经理;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经理助理;北京润沣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菁荣女士,47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民建会员,毕业于中共中央党校,大学本科学历。具有初级会计师、经济师职称。历任北京贝伦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科职员;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部职员、业务主管;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派北京海淀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经理;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金管理部资金借出管理岗、高级主管、部门经理助理、副经理。现任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部副经理、北京海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24年9月起任黑龙江省海国龙油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1、本次提名李雪梅女士为公司新任董事,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满足公司未来的发展需求,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公司的经营发展,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本次任命刘明先生为董事会秘书符合公司正常发展的要求,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3、本次选举张菁荣女士为公司新任监事会主席,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决策、管理水平,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庄玉武先生发表意见如下:

1、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发现其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期限尚未解除的情况,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我同意提名李雪梅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聘任刘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发现其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的情形。我同意聘任刘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

四、备查文件

2、经与会监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黑龙江省海国龙油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黑龙江省海国龙油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