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通客车:关于2023年第二季度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第二季度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收到各项政府补助1,715.70万元,具体如下: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序号 | 项目 | 金额(万元)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1 | 科研项目补贴 | 4.16 | 与收益相关 |
2 | 产业扶持补贴 | 1,563.04 | 与收益相关 |
3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105.87 | 与收益相关 |
4 | 其他 | 42.63 | 与收益相关 |
合计 | 1,715.70 |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将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公告中与收益相关的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1,711.54万元,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4.16万元;与资产相关的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0万元。上述政府补助影响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16.52万元。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产生的影响,以公司审计机构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二三年七月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