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城大通:关于修订《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31  冠城大通(600067)公司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五(临时)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现拟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订:

序号原条款内容修订后条款内容
1第九十八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董事会任期届满需要更换董事的,新更换的董事人数不超过董事会人数的1/3。 董事可以由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职工代表不担任公司董事。但兼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第九十八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职工代表不担任公司董事。但兼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1/2。
2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三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一人。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三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一人。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已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8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