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城大通: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
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临时)会议,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2月7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公告如下:
序号 | 持有人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1 | 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 | 506,567,998 | 36.40 |
2 | 上海梅森休闲健身俱乐部有限公司 | 38,531,201 | 2.77 |
3 | 林庄喜 | 18,000,000 | 1.29 |
4 | STARLEX LIMITED | 9,154,370 | 0.66 |
5 | 陈观明 | 9,000,035 | 0.65 |
6 | 王猛 | 7,824,200 | 0.56 |
7 | 林泽华 | 6,890,000 | 0.50 |
8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全指房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6,779,424 | 0.49 |
9 | 郑舜珍 | 6,768,300 | 0.49 |
10 |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 | 6,480,000 | 0.47 |
注:
1、公司前十名股东亦为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
2、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持股数量总数。
特此公告。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2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