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城大通:关于全额偿还东方资产债务的提示性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额偿还东方资产债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债务情况概述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发行“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20冠城01”)。2022年9月,公司就“20冠城01”债券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资产”)开展业务合作,由东方资产为公司代为偿付“20冠城01”债券17.3亿元本金。此后,公司与东方资产形成新的债权债务关系,即公司对东方资产债务金额为17.3亿元,偿还标的债务期限不超过1年,经东方资产同意后可延长期限,公司以持有的北京太阳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阳宫公司”)95%股权、大通(福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通新材”)79.08%股权、北京海淀科技园建设股份有限公司69%股权及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1,188.1万股股份为前述债务提供质押担保;太阳宫公司以其受托进行一级开发的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新区D区地块竞价出让后返还的土地建设补偿款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同时太阳宫公司为前述债务的共同债务人;大通新材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23年9月,经东方资产同意,前述债务还款期限延长不超过12个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0日及2023年9月1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
二、本次偿还情况及影响
截至2024年6月30日,上述债务余额为8.58亿元。2024年9月20日,公司已全额偿还上述对东方资产的债务及相应资金占用费,公司相应的担保责任随之解除,后续将办理质押解除手续。本次债务的偿还将有效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
及有息负债率,预计将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支出,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