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城大通: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11-07  冠城大通(600067)公司公告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1月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5名,实际参加董事5名,相关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议案名称和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拟注销全资下属公司苏州冠城宏业房地产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投资决策及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议案内容

1、《关于拟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议案》

鉴于公司名称已由“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更加客观、准确、全面地反映公司经营现状、发展战略和品牌形象,使证券简称与名称全称相匹配,董事会同意公司将证券简称由“冠城大通”变更为“冠城新材”,证券代码“600067”保持不变。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证券简称的公告》(编号:临2024-055)。

2、《关于拟注销全资下属公司苏州冠城宏业房地产有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整体业务发展规划,鉴于公司全资下属公司苏州冠城宏业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城宏业”)目前已无实际经营业务,为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管理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冠城宏业公司进行注销,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与本次注销相关具体事宜。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全资下属公司冠城宏业的公告》(编号:临2024-056)。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1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