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富润:浙江富润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12月13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黎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认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集团)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执业能力以及执业经验,能够胜任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有利于保障或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选聘决策程序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聘任亚太(集团)所作为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并同意亚太(集团)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和签署相关服务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1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
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8)。
特此公告。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12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