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润3:关于公司部分股权资产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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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股权资产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本次司法拍卖系因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以下简称 “华夏银行诸暨支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所致。该案经绍兴仲裁委员会审理,于 2026 年5 月28 日作出(2026)绍仲字第0164 号裁决书,裁决公司向华夏银行 诸暨支行归还借款本金15,506,773.37 元及相应利息,并裁决华夏银行诸暨支行 有权就公司所持浙江诸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诸暨农商行”) 1,000 万股股权经法定程序变价后所得款项优先受偿。
因公司尚未履行上述生效裁决确定的义务,华夏银行诸暨支行向绍兴市中级 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据此对公司所持诸暨农商行1,000 万股股权依法进行公开拍卖。
公司近日收到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成交确认书》,获悉公司持有的 诸暨农商行1,000 万股股权由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 依法公开司法拍卖,并已网络竞价成交。
二、拍卖结果
根据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成交确认书》,本次司法拍卖结果如下:
用户姓名三峰实业有限公司通过竞买号B3802 于2026 年9 月24 日在绍兴 市中级人民法院于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开展的“浙江诸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1000 万股股权”司法拍卖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该标的物 网络拍卖成交价格:24,192,000 元(贰仟肆佰壹拾玖万贰仟元)。
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必须依照标的物《竞买须知》《竞买公告》 要求,按时交付标的物网拍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续。
标的物最终成交以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拍卖系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所致,非公司主动出售资产。
(二)若本次司法拍卖最终成交并完成股权变更过户手续,公司所持诸暨农 商行股份将相应减少1,000 万股,剩余持有2,090 万股。
(三)本次拍卖成交价格为人民币24,192,000 元,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 的相关规定对该项资产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四)本次事项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次拍卖所得款项将依法用于清偿公司上述生效裁决项下相应债务, 如有剩余将依法退还公司,具体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 准。
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后续尚需买受人按期缴纳拍卖余款、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 交裁定、办理股权变更过户登记等手续;且商业银行股权受让方须符合银行业监 督管理机构关于股东资格的有关规定。上述事项能否最终完成及完成时间存在不 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成交确认书》。
绍兴仲裁委员会(2026)绍仲字第0164 号《裁决书》。
特此公告。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10 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