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光学: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查股网  2024-04-17  凤凰光学(600071)公司公告

公司代码:600071 公司简称:凤凰光学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西凤凰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凤凰新能源(惠州)有限公司、协益电子(苏州)有限公司、凤凰智能电子(杭州)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99.96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99.8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竞争风险、产业结构风险、产品生命周期风险、技术研发及创新风险、价格波动风险、宏观政策及经济形势风险、市场开发风险、利率及汇率风险、人力资源风险、投资管理风险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导致财务报表中某科目的错报、漏报或者损失的影响金额大于700万元140万元——700万元小于140万元

说明:

无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公司更正已经公布的财务报表; 外部审计师发现的、未被识别的当期财务报表的重大错报; 外部审计师发现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对内控控制的监督无效; 以前发现的重大缺陷没有在合理期间得到整改,或者整改无效。
重要缺陷未根据一般公认的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选择和应用; 未对非常规(非重复)或复杂交易进行有效控制; 未设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 未对期末财务报告的过程进行控制; 未对财务报告流程中涉及的信息系统进行有效控制。
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以外的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说明: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绝对损失金额1000万元(含)及以上100万元(含)—1000 万元100万元以下
重大事故伤亡人数2人以上死亡,或者8人以上重伤1人以上2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8人以下重伤3人以下重伤

说明:

无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对公司战略目标的达成有重大影响,控制缺陷严重影响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可能给公司带来致命后果; 2.严重影响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导致公司经营活动管理混乱,无法实现盈利,甚至出现严重亏损; 3.公司负面消息流传世界各地,被中央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高度关注或调查,引起公众媒体极大关注并呼吁采取行动,对公司声誉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害; 4.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导致监管机构的调查,重大的起诉或非常严重的集体诉讼;
5.完全无法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或者已经造成重大资产损失。
重要缺陷1.对公司战略目标的达成有比较重要的影响,可能使得公司战略偏离既定目标,但不会导致公司整体战略失败; 2.对公司的经营效率和效果有比较重要的影响,导致经营活动管理不规范,导致盈利率下降并低于同行业水平; 3.公司负面消息广为流传,引起公众的广泛关注,严重影响公司的品牌形象,被中央政府部门或国内监管机构关注; 4.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导致监管机构的调查和重大诉讼; 5.不能合理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所设置的内部控制活动漏洞百出,使得公司财政暴露于风险中。
一般缺陷1.对公司战略目标的达成有一定的影响,但是影响较小,不会造成战略目标偏离;2.对公司的经营效率和效果有一定影响,不利于标准化的处理常规业务流程,不能实现效率最优; 3.公司负面消息在公司内部流传,可能引起公众对公司的关注; 4.违反地方法规,可能被处以警告或金额较少的罚款; 5.影响资产安全的管理活动,不利于资产安全的管理。

说明:

公司在非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缺陷内容不直接对财务报表造成影响并且间接造成的影响额很难确定的情况下,通过分析该控制缺陷所涉及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其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影响的范围等因素认定其缺陷。当存在下列某一项或几项情况时,表明可能存在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企业决策程序不科学,如决策失误,导致重大交易失败;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如环境污染等;内部审计职能无效;风险评估职能无效;重大缺陷没有在合理期间得到整改;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大量流失;媒体负面新闻频现;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按照计划开展内控工作,及时识别内部控制中存在的缺陷,通过计划、实施、检查、改进,不断提高内控管理水平。公司在未来期间将继续强化对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应用指引的贯彻实施力度,提升全员的内控意识,形成企业内控文化,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巩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评价的成果,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陈宗年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