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光学: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00071)
2026年5月11日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程
| 会议名称 |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 ||
| 会议召开方式 | 现场+网络 | 会议召集人 | 公司董事会 |
| 会议时间 |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1日13点30分网络会议时间:2026年5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 ||
| 会议地点 | 江西省上饶市凤凰西大道197号本公司四楼会议室 | ||
| 会议主持人 | 公司董事 | 会议法律见证 |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
| 现场会议议程 | 一、大会主持人宣布股东会会议开始,介绍参会股东情况及列席会议人员情况二、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三、宣读并逐项审计各项议案:非累积投票议案1、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3、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4、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5、公司2026年度贷款额度及授权办理相关事项的议案6.00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和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6.01陈宗年6.02徐立兴6.03赵建坤6.04王俊6.05蒋云6.06刘国城6.07李克炎6.08杨超6.09缪建新7、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四、听取《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考核结果和2026年度薪酬方案》五、现场股东及股东代表提问六、现场会议议案表决七、宣布现场表决结果八、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九、董事在会议记录及决议上签字十、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 ||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在本公司股东会上依法行使职权,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以下会议须知。
一、会议的组织方式
1、会议由公司董事会依法召集。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本次会议的出席人员为2026年4月28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上述人员和董事会邀请参会的人员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士入场。
4、本次会议设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二、会议的表决方式
1、出席此次会议的股东及其代表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参会股东代表表决时,须持有效授权委托书。
2、本次股东会提供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投票表决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方式和网络方式重复进行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本次现场会议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及其代理人在大会主持人安排下对决议事项进行表决。
4、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若已进行会议登记并领取表决票,但未进行投票表决,则视为该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自动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的表决权在统计表决结果时作弃权处理。
三、要求和注意事项
1、为保证股东会秩序,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请于开会前15分钟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并填写“股东会发言申请表”,写明发言主题及主要内容,由大会秘书处按持股数顺序安排发言。
2、股东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股东会的相关议案阐述观点和建议。超出议案范围,欲向公司了解某方面的具体情况,应在会后向会议主持人咨询。每位股东发言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五分钟。
3、除涉及公司商业秘密不能在股东会上公开外,公司的董事会成员有义务认真、负责地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
4、进行股东会表决时,股东不得进行大会发言。
5、大会召开期间,对于干扰股东会秩序、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
议案一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向大会报告《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提请审议。
一、公司经营情况
2025年,在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与行业竞争中,公司锚定“高质量发展”核心目标,实现营业收入16.0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442.2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6.01%,实现了业务韧性与业绩质量双提升。
二、2025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1、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共召开了8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会议,无缺席会议的情况。
2、董事会对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4次股东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等均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董事会严格在股东会授权的范围内进行决策,认真履行董事会职责,逐项落实股东会的各项决议及股东会授权的各项工作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及提名委员会。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认真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认真研究,提出意见,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各委员会委员均亲自出席相关会议,无缺席会议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16次会议,具体为战略委员会4次,审计委员会8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次,提名委员会1次。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4次。各委员对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4、独立董事履职情况2025年,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自己的义务、行使权力,及时、全面、积极地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资料,表达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同时及时了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对董事会决议情况进行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赞同,未有反对和弃权情况。
5、信息披露情况报告期内,董事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有关规定,及时完成各类公告的披露工作和内幕信息管理工作。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忠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最大程度地保护了公司、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
资者的合法利益。
6、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董事办工作人员认真履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介机构、媒体、调研机构等之间的信息沟通。公司通过投资者专线、投资者邮箱、互动易平台、企业官网等多种渠道加强投资者与公司之间的沟通及交流,以便于广大投资者的积极参与,确保中小投资者参与公司决策,促进了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报告期内,公司及时回复投资者咨询,有效保证投资者知情权。公司充分重视投资者的合理诉求,积极吸收投资者建议,并持续维护与投资者的顺畅关系,全力塑造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
三、2026年董事会工作展望2026年度,公司董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勤勉尽责履行董事会职责,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健全公司规章制度,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完善风险控制体系,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1日
议案二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全文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请参见上述网站。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1日
议案三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42.23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264.25万元,本年度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706.48万元;本年度期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10,968.07万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虽然公司本年度实现盈利,但2025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仍为负值,公司没有可供分配的利润,因此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该议案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1日
议案四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江西凤凰光学科技有限公司与各金融机构建立综合授信关系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额不超过24,148.00万元。上述额度为2026年度公司预计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额取决于被担保方与金融机构的实际借款金额。
《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
该议案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1日
议案五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贷款额度及授权办理相关事项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2026年度经营计划,结合现有资金存量情况,为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和相关项目资金需求,公司拟申请2026年度银行贷款额度总额不超过9.65亿元,其中:电科财务公司不超过2.85亿元、其他(含海康集团委贷、商业银行)总额不超过6.8亿元,具体贷款以实际发生为准。
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银行要求具体办理公司贷款等事宜。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1日
议案六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和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以及制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税前薪酬总额(万元) | 备注 |
| 1 | 陈宗年 | 董事长 | 0 | 未在公司领取薪酬 |
| 2 | 徐立兴 | 董事 | 0 | 未在公司领取薪酬 |
| 3 | 赵建坤 | 董事 | 0 | 未在公司领取薪酬 |
| 4 | 王俊 | 董事 | 0 | 未在公司领取薪酬 |
| 5 | 蒋云 | 独立董事 | 8 | 独立董事津贴 |
| 6 | 刘国城 | 独立董事 | 8 | 独立董事津贴 |
| 7 | 郭斌 | 独立董事 | 8 | 独立董事津贴 |
| 8 | 杨超 | 董事,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 96.57 | 2025年11月聘任为公司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 |
| 9 | 缪建新 | 董事,副总经理 | 175.13 |
说明:郭斌先生因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满6年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公司于2026年3月补选李克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一)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年度津贴制,2026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人8万元/
年(税前)。
(二)非独立董事
(1)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单独发放薪酬或津贴。
(2)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其薪酬根据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职责确定,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和福利等组成。
(3)结合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予以确认。2026年度,董事、高管薪酬方案制定原则未发生变化。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1日
议案七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业务特点、经营规模及行业薪酬水平等实际情况,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项议案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