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科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6月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3年5月24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于会前知悉所议事项的相关必要信息。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辉先生组织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放弃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所享有的相应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放弃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所享有的相应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3-043)。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周辉、孙伟军、顾远、冀相安、任开江、赵宝华对本议案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严臻、施东辉、刘响东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