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查股网  2023-11-16  中船科技(600072)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0072 证券简称:中船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3-090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船风电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风电”)以不低于评估值21,249.00万元的首次挂牌价格在产权交易所进行公开挂牌转让其全资子公司中船风电清洁能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科技公司”)持有的寿阳县盛寿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寿公司”)100%股权

● 本次交易尚未确认交易对象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为降低中船风电整体资产负债率,提升运营质量,回笼前期投资资金,满足中船风电后续清洁能源电站的开发和投资建设需要,经公司管理层决策,同意中船风电结合《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第32号)有关规定,以不低于评估值21,249.00万元的首次挂牌价格在产权交易所进行公开挂牌转让盛寿公司100%股权。根据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以2023年4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盛寿公司全部股东权益账面价值18,483.85万元,收益法评估值21,249.00万元,增值2,765.15万元。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

于2023年9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相关授权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72)。

二、交易各方及当事人情况

本次交易通过公开挂牌转让,交易对象尚不确定。

三、交易标的情况

公司名称:寿阳县盛寿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6年9月6日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注册资本16,000万元,实缴资本16,000万元,由北京科技公司持股100%。

法定代表人:张成注册地址:山西省晋中市寿阳县松塔镇河头村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风电场开发及附属工程建设,生产、销售电力,风电场运营及维护,风资源测量开发、咨询。主营业务情况:盛寿公司主要负责建设和运营位于山西省晋中市寿阳县境内的“山西寿阳9.8万千瓦风电场项目”,该项目分两期开发建设,合计总装机容量9.8万千瓦,已于2020年底实现并网发电。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2022年1-12月2023年1-10月
营业收入7,523.636,981.56
营业利润1,786.122,095.27
利润总额1,777.122,101.27
净利润1,759.151,836.33
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0月31日
负债总计67,595.3065,237.00
所有者权益16,906.9118,743.24
资产总计84,502.2183,980.24

四、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为保障北京科技公司持有盛寿公司的相关债权顺利收回,本次股权转让采取“股+债”捆绑挂牌方式,截至本公告日,相关债权挂牌价格合计预计10,672.18万元,包括:盛寿公司应付股利5,578.18万元,应付股东借款本金5,100.00万元(相

关利息在产权交易所正式挂牌前按照债权债务确认函最终确定),最终债权挂牌价格以在产权交易所挂牌披露公告中的金额为准。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

五、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转让有利于全资子公司中船风电降低整体资产负债率,提升运营质量,回笼前期投资资金,满足中船风电后续清洁能源电站的开发和投资建设的发展需要。本次资产出售将对资产交易完成之日当期利润情况产生积极影响。

2022年9月30日,根据公司发行股份及现金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以下简称“本次重组”)进程,公司作为补偿权利人、中船风电原部分股东作为补偿义务人签署了《中船风电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以下简称《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各方确认,中船风电持股的7家子公司进行业绩承诺具体如下:

7家业绩承诺子公司情况(单位:万元)

序号业绩承诺资产中船风电持股比例2023年2024年2025年
1中船风电工程技术(天津)有限公司100%2,392.243,226.613,868.24
2镶黄旗盛世鑫源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00%3,673.494,361.055,330.89
3木垒县统原宏燊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4,299.254,392.294,611.78
4正镶白旗盛元风力发电有限公司100%448.75666.311,056.65
5寿阳县盛寿风力发电有限公司100%3,733.544,055.604,166.05
6中船风电(张掖)新能源有限公司100%693.973,763.083,593.19
7敦煌海装新能源有限公司100%794.96938.72954.31
承诺净利润合计数16,036.1921,403.6623,581.10

其中木垒县统原宏燊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统原宏燊”)100%股权已按照资产出售程序在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目前已完成竞价,确定一名受让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11月3日、11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80、086、089)。

本次资产出售标的盛寿公司也为业绩承诺标的公司之一,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第七条第7.2款约定,业绩承诺补偿期内对外转让业绩承诺资产/减值测试资产100%股权价值若低于重大资产重组时该业绩承诺资产/减值测试资产

100%股权的评估值的本息之和(利息按1年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计算期间为自交割日至该业绩承诺资产/减值测试资产对外转让之日止;评估值需扣除利息计算期间发生的增资、减资、接受赠与及利润分配等因素的影响),不足部分由补偿义务人进行补偿。以2023年4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盛寿公司全部股东权益账面价值18,483.85万元,收益法评估值21,249.00万元,增值2,765.15万元。本次重组时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的评估值为26,073.21万元(期间开展股利分红6,372.17万元),扣除分红影响后,盛寿公司本次评估价值较重组时评估价值实现增值,超过重大资产重组时该业绩承诺资产100%股权的评估值的本息之和,不涉及盈利预测补偿。

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有关条款,补偿期内转让某项或多项业绩承诺资产及/或减值测试资产后,终止该等业绩承诺资产及/或减值测试资产对应的业绩承诺及/或减值测试。若统原宏燊、盛寿公司转让成功后,中船风电所属业绩承诺标的范围将发生改变,由原来7家业绩承诺标的变更为5家。

特此公告。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