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业:关于不向下修正“天业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正“天业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止2023年5月16日,公司已触发“天业转债”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条款。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向下修正“天业转债”转股价格的权利,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即2023年5月17日至2023年11月16日),如再次触发“天业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一)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85 号)的核准,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公开发行了3,000万张(300万手)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00,000万元。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188号文同意,公司3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7月19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天业转债”,债券代码“110087”。
(二)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和《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天业转债”自2022年12月29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票,初始转股价格为 6.90 元/股。
截止目前,“天业转债” 转股价格为 6.90 元/股。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关于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A 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2022年10月20日,“天业转债”触发《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公司于2022年10月20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不行使向下修正“天业转债”转股价格的权利,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即2022年10月21日至2023年4月20日),如再次触发“天业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在此期间之后(自 2023 年 4 月 21 日起重新计算),若再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天业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1日披露的临2022-068号《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正“天业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自2023年4月21日至 2023年5月16 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6.90 元/股的 85%(即5.865 元/股),已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鉴于“天业转债”发行上市时间较短,剩余存续期限较长,近期公司股价受到宏观经济、市场调整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出现了较大波动,当前公司股价未能完全体现公司长远发展的内在价值。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明确投资者预期,公司董事会决定不向下修正“天业转债”转股价格。
董事会同时决定,在未来六个月内(即2023年5月17日至 2023年11月16日)如再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在此期间之后(自 2023年11月17日起重新计算),若再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天业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