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业:2024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7月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强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天业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2023年12月7日,“天业转债”触发《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审议决定不行使向下修正“天业转债”转股价格的权利,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即2023年12月8日至2024年6月7日),如再次触发“天业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在此期间之后(自2024年6月8日起重新计算),若再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天业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自2024年6月8日至2024年7月1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6.80元/股的85%(即5.78元/股),已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鉴于“天业转债”发行上市时间较短,剩余存续期限较长,近期公司股价受到宏观经济、市场调整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出现了较大波动,当前公司股价未能完全体现公司长远发展的内在价值。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明确投资者预期,公司董事会决定不向下修正“天业转债”转股价格。
董事会同时决定,在未来六个月内(即2024年7月2日至2025年1月1日)如再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在此期间之后(自2025年1月2日起重新计算),若再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天业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正“天业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规避商品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产生的不利影响,化解价格风险,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所属子企业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占用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5%。有效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期限内资金可循环使用。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