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欣新材: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规定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其他有关文件的要求, 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就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事项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专项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万元。公司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截至2022年12月31日,没有发现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均按规定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进行担保的决策程序合法、合理,公司按规定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充分揭示了担保风险,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以下无正文,为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冯凯燕 王海燕 张学安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