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欣新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李洁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14  康欣新材(600076)公司公告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李洁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李洁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由7.46%变动至6.54%。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的股东李洁及其一致行动人郭志先、周晓璐发来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名称李洁及其一致行动人郭志先、周晓璐
权益变动时间2023年9月5至2023年9月12日
权益变动明细变动方式变动截止日期股份种类变动数量(股)变动比例
大宗交易2023年9月12日人民币普通股-12,280,0000.91%
集合竞价2023年9月9日人民币普通股-121,8400.01%
合计-12,401,8400.92%

注: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李洁及其一致行动人郭志先、周晓璐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李洁及其一致行动人郭志先、周晓璐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0,331,1257.46%87,929,2856.54%
合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0,331,1257.46%87,929,2856.54%

注: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