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欣新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持股5%以下的权益变动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李洁个人所持有的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比例将由5.07%降至4.57%。李洁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比例由5.91%下降至5.41%,仍为5%以上股东。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的股东李洁及其一致行动人周晓璐发来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李洁于2024年1月26日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6,701,500股。本次权益变动后,李洁个人所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将由5.07%降至4.57%,李洁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79,422,591股减少至72,721,091股,持股比例由5.91%下降至5.41%,仍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变动方式 | 变动日期 | 减持数量 | 减持比例 |
李洁及其一致行动人周晓璐 | 集中竞价 | 2024年1月24日至1月26日 | 6,701,500 | 0.50% |
合计 | —— | 6,701,500 | 0.50%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权益变动前 | 权益变动后 | ||
李洁及其一致行动人周晓璐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79,422,591 | 5.91 | 72,721,091 | 5.41 | ||
合计 | 79,422,591 | 5.91 | 72,721,091 | 5.41 |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1、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洁及其一致行动人周晓璐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继续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