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欣新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4-01-30  康欣新材(600076)公司公告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持股5%以下的权益变动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李洁个人所持有的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比例将由5.07%降至4.57%。李洁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比例由5.91%下降至5.41%,仍为5%以上股东。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的股东李洁及其一致行动人周晓璐发来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李洁于2024年1月26日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6,701,500股。本次权益变动后,李洁个人所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将由5.07%降至4.57%,李洁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79,422,591股减少至72,721,091股,持股比例由5.91%下降至5.41%,仍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变动方式变动日期减持数量减持比例
李洁及其一致行动人周晓璐集中竞价2024年1月24日至1月26日6,701,5000.50%
合计——6,701,5000.5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权益变动前权益变动后
李洁及其一致行动人周晓璐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79,422,5915.9172,721,0915.41
合计79,422,5915.9172,721,0915.41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1、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洁及其一致行动人周晓璐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继续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