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欣新材: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查股网  2024-03-12  康欣新材(600076)公司公告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年3月11日,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在召集和表决程序上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各到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作为公司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偿债保障,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拟就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按期还本付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在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了审议,在董事会审议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邵建东、孟娟、吴佳

蓉、刘陶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相关事宜的议案》为提高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工作效率,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研究与组织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及公司需要实施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具体条款、条件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规模、发行规模、期限、发行价格、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终止发行、评级安排、担保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在股东大会批准的用途范畴内决定筹集资金的具体安排等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为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申报、注册和信息披露手续;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在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上述三项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会议的时间、地点、议程和议题等具体事宜,公司将另行发出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3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