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宋都: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媒体报道澄清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澄清说明
公司近日关注到媒体报道“宋都股份同意将注册地址迁移至重庆市某区”一事。现予以澄清说明:
公司迁址事项涉及当地政府相关审批以及《公司章程》的重大变更,须履行上市公司相关决策程序方可实施。截至目前为止,公司尚未向任何机构提出迁址相关的申请,也未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上述信息严重不实,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甄别,注意投资风险。
二、 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于2023年5月17日收盘价为0.95元/股,首次低于人民币1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第一款的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如果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公司股票可能被上交所终止上市交易。若公司股票触及上述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上交所将在15个交易日内对公司股票做出终止上市决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6.1条第二款的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能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敬请广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之日,由于宋都控股未能按期偿还银行借款,以至作为担保方的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宋都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宋都集团”)其名下存单已被债权人行使担保权利进行划扣,进而导致公司被宋都控股占用资金
10.7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8.37%。根据《股票上市规则》
9.8.1条第一项,如控股股东未能在1个月内完成清偿,公司股票将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2022年度财务报告被年审会计师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2022年度内控审计报告被年审会计师出具了否定意见。上述情况分别触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和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自2023年5月5日起被上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如出现《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规定的任意情形,公司股票将可能被终止上市。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