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都3: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以资抵债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16证券代码:400192 证券简称:宋都3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以资抵债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2、本次交易概述
因幸福健控股及其关联方上述对公司的资金占用款项尚未偿还,为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实际控制人拟以其实际控制的浙江致中和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中和实业”或“标的公司”)100%的股权抵偿幸福健控股及其关联方对公司的部分占款,交易对价832,672,473.67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4日召开第十一届第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以资抵债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
关联董事俞建午先生回避表决。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七)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杭州和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采荷嘉业大厦3幢401室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采荷嘉业大厦3幢401室
注册资本:151000万元
主营业务:实业投资,自有资产管理与资产管理相关的咨询业务(除证券、期货);批发、零售:建材,金属材料;经营进出口业务
法定代表人:吴耀华
控股股东:杭州和储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俞建午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俞建午为杭州和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业投资”)的实际控制人,间接持有100%的股权;吴耀华、俞爱文所持和业投资股东杭州和储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共计100%的股权均为俞建午委托其代为持有。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浙江致中和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场需求不稳定,受到经济周期、新冠疫情、消费者偏好、竞争压力等因素的影响,企业的收入就会出现较大的波动。例如,致中和高端酱酒推出后,在2022年有较大增长,但2023年随着酱酒的热度下降和后疫情时代的消费降级,以及面临众多酱酒企业的内卷竞争,2023年的白酒收入下滑明显。
②龟苓膏行业发展情况
龟苓膏是一种源自中国南方的传统药膳,尤其以广西梧州地区最为著名。近年来,龟苓膏作为中式传统甜品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呈现出稳健的发展态势。根据相关数据显示,2023年龟苓膏整体行业规模约3.24亿元,销售额主要集中在几个头部品牌。随着健康饮食理念及轻养生概念深入人心,龟苓膏行业的市场规模有望进一步扩大。
一直以来龟苓膏产品的主要销售渠道是连锁卖场和商超。由于近年来电商的迅速发展,消费者线上购物的普及、租金增加、新冠疫情等因素的影响,众多中大型连锁卖场和商超纷纷关店,致中和实业的线上销售尚未形成规模,导致龟苓膏产品的销售收入有所下滑。
(3)标的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致中和实业账面货币资金2400余万元,财务方面不存在以下情况:无法偿还到期债务、即将到期且难以展期的借款、无法履行重大借款合同中的有关条款、大额的逾期未缴税金、无法获得供应商的正常商业信用、资不低债等情况,财务显示公司运营正常。
经营方面关键管理人员稳定、主导产品符合国家规定,市场稳定,有自己的专利,供应商固定,经营情况良好。
其他方面:不存在严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政策;不存在数额巨大的或有损失异常原因导致停工、停产;不存在有关法律或国家政策的变化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营业期限即将到期且无意继续经营;不存在投资者未履行协议、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遭受严重损失等情况。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且和业投资因司法案件致使所持致中和实业100%的股权于2023年6月16日被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目前股权交割受限。
就前述股权质押所担保的主债权,2024年1月16日,幸福健控股、俞建午以及公司、宋都集团等债务人与债权人西奥电梯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各方就主债权的偿还方式和时间做出详尽约定,幸福健控股、俞建午等债务人将于2024年6月30日前通过项目回款、以资抵债等方式偿还完毕,届时,西奥电梯将配合解除标的公司100%股权的质押登记。目前,该《执行和解协议》正在顺利履行中,标的公司100%股权的质押登记于2024年6月30日解除不存在其他障碍。
关于和业投资所持标的公司100%股权被司法冻结事宜。因宋都集团为标的公司向杭州银行江城支行的借款提供担保,于2023年5月19日被银行扣划存单153,071,167.81元(本次交易抵偿的“占款”之一),于是,宋都房地产于2023年5月向法院提起诉讼,保全了和业投资(反担保人)所持标的公司100%股权。
鉴于本次交易已就“占款”的偿还以及标的公司与公司、宋都集团之间的债务做出系统性约定,且标的公司股权作为本次交易的抵偿标的,宋都集团将在股权进行工商变更登记前解除司法冻结措施,届时,股权交割将不存在受限的情况。
综上,交易方案执行具有可行性。
(三)购买股权导致挂牌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本次交易完成后,致中和实业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四)购买、出售股权导致资金占用
本次交易为部分解决前期占用事项,不存在进一步导致资金占用的情形。
四、定价情况
(一)交易标的财务信息及审计评估情况
根据上表,致中和实业的营业收入呈逐年下降趋势,但公司利润总额逐年上升,主要影响因素如下: ①关联方借款利息收入:致中和实业2022年向和业投资提供借款120,319,662.43元,、2023年向幸福健控股提供借款6,060,000.00万元、向和业投资提供借款212,398,702.43元,影响相关财务费用影响1,813,036.01元、11,268,182.52元。 ②投资收益影响:致中和实业的投资收益为处置对外投资所形成的收益,非主要业务。上海乐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主要投资于一级市场,属于致中和公司的财务投资,考虑到为公司非主营业务,也不属于公司主要资产,致中和实业将其于2023年进行了处置,回笼部分资金。 ③其他业务收入增加:致中和实业的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房租收入,2023年向宋都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出租厂房,导致2023年1-9月租金收入增加较多。 ④公司成本降低:致中和实业的成本后两年较2021年有一定的降低,是由于致中和实业部分产品销售价格上涨导致毛利率增加,同时受疫情影响销售数量降低,降低了材料成本及人工成本。致中和实业2021年在岗人员310人,2022年在岗人员246人,到2023年在岗人员降低至227人,成本同时降低。 | |||||
扣除投资收益、其他业务及关联方利息情况影响后公司净利润相对平稳。 ⑤2022年致中和实业高端酱酒推出后,在2022年有较大增长,但2023年随着酱酒的热度下降和后疫情时代的消费降级,以及面临众多酱酒企业的内卷竞争,2023年的白酒收入下滑明显。 ⑥龟苓膏2022年流通产品进行涨价后,虽然产品毛利率上涨,但销量每年下降200万-300万左右。 综上,受新冠疫情及疫情后消费复苏减缓的影响,同时受疫情后消费者消费模式的变化(线上购物增多,而传统连锁卖场及商超销售下降),致中和实业市场需求受到一定影响,致中和实业采取了积极的销售策略,扩大销售力度,保证了近几年销售的持续平稳进行。接下来致中和实业将优化销售渠道,积极扩展线上销售,同时充分抓住保健酒行业和白酒行业季节性特点明显的特色,加大季节性消费及促销手段的利用,抓住第四季度及春节消费旺季的销售力度,实现销售的稳步增长。 2、标的公司其他应收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 |||||
类 别 | 2023-11-30 | 2022-12-31 | 2021-12-31 | ||
合并范围外关联方 | 262,522,355.97 | 163,273,378.39 | 30,551,609.95 | ||
其他借款 | 68,531,778.98 | 64,211,689.95 | 61,274,245.60 | ||
融资贷款保证金 | 3,022,500.00 | 3,000,000.00 | 3,000,000.00 | ||
押金保证金 | 706,257.41 | 662,643.81 | 521,049.51 | ||
备用金 | 147,301.00 | 138,251.00 | 105,100.00 | ||
代扣代缴款 | 158,098.00 | 175,824.41 | 169,368.07 | ||
转让股权款 | 54,000,000.00 | ||||
质保金 | 5,000.00 | 5,000.00 | |||
其他 | 706,596.52 | 1,405,034.48 | 2,307,628.75 | ||
合 计 | 389,799,887.88 | 232,871,822.03 | 97,929,001.88 | ||
其他应收款增加金额 | 156,928,065.85 | 134,942,820.15 | |||
关联方借款增加金额 | 99,248,977.58 | 132,721,768.44 | |||
转让股权款增加金额 | 54,000,000.00 |
其他借款增加金额 | 4,320,089.03 | 2,937,444.35 | |
扣除上述因素后其他应收款增加金额 | -641,000.77 | -716,392.63 | - |
致中和实业其他应收款情况如上表所示,其他应收款逐年增加,主要由于向外借款逐年增加,2022年其他应收款增加1.32亿,其中关联方借款新增1.32亿,非关联方借款增加0.03亿元。2023年1-11月其他应收款增加1.57亿,其中关联方借款增加1亿元,处置上海乐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转让款尚未收回0.54亿元,非关联方借款增加0.04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致中和实业其他应收款情况如上表所示,其他应收款逐年增加,主要由于向外借款逐年增加,2022年其他应收款增加1.32亿,其中关联方借款新增1.32亿,非关联方借款增加0.03亿元。2023年1-11月其他应收款增加1.57亿,其中关联方借款增加1亿元,处置上海乐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转让款尚未收回0.54亿元,非关联方借款增加0.04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
项目 | 单 位 | 2023.11.30 | 2022.12.31 | 2021.12.31 | ||
股权转让款 | 上海乐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4,000,000.00 | ||||
关联方借款 | 香港致中和实业有限公司 | 30,526,316.94 | 30,526,316.94 | 30,526,316.94 | ||
浙江致中和能量酒业有限公司 | 25,023.01 | 25,023.01 | ||||
浙江东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589,070.00 | 589,070.00 | ||||
杭州和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25,074,890.83 | 132,132,698.44 | ||||
杭州幸福健控股有限公司(原宋都控股) | 3,729,620.14 | |||||
建德市宋都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 177,312.05 | |||||
建德和众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323.00 | 270.00 | 270.00 |
建德致中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400,000.00 | |||
浙江致中和能量酒业有限公司 | 24,823.01 | |||
合 计 | 316,522,355.97 | 163,273,378.39 | 30,551,609.95 | |
变动额 | 153,248,977.58 | 132,721,768.44 |
上述关联方借款没有担保,根据《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和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幸福健控股有限公司、俞建午、浙江致中和实业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暨以资抵债协议书》的约定,上述关联方应收款项在本次致中和100%股权以资抵债交易中作为扣减项,保障相关交易方利益。
3、标的公司其他应付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由上表可见,致中和实业其他应付款变动主要为关联方往来款和股权变动导致,具体情况如下: | |||||
项目 | 单位 | 2023.11.30 | 2022.12.31 | 2021.12.31 |
股权转让款 | 杭州圆添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4,930,000.00 | ||
浙江自贸区和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0,000,000.00 | |||
小计 | 14,930,000.00 | 100,000,000.00 | ||
合并范围外关联方 | 杭州和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86,340,538.48 | ||
俞建午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杭州和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935,426.92 | 2,935,426.92 | 1,855,426.92 | |
建德和众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499,000.00 | 499,000.00 | 499,000.00 | |
杭州和业生活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 10,550,000.00 | |||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152,000,000.00 | |||
小计 | 195,984,426.92 | 33,434,426.92 | 118,694,965.40 |
股权转让款均在后一年度支付,2022年其他应付款大幅减少是由于将和业投资借款进行偿还。2023年其他应付款大幅增加,是由于向杭州和业生活服务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借款,同时致中和实业长期借款由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前期提供的存单质押担保被划转导致。
4、标的公司100%股权的评估情况
根据北京百汇方兴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编号为“京百汇评报字(2024)第A-003号”《浙江致中和实业有限公司股东拟以浙江致中和实业有限公司股权向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抵偿债务所涉及的浙江致中和实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以2023年11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上市公司比较法评估后,致中和实业股东全部
权益价值净资产账面价值为人民币42,358.66万元(合并报表),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32,974.61万元,评估增值额为人民币90,615.95万元,评估增值率为213.93%。 5、标的公司评估的合理性 ①选取的可比公司与标的公司在行业地位方面的可比性 标的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保健酒、露酒、白酒、黄酒、果酒、龟苓膏生产及销售的现代化企业。 标的公司的行业地位主要表现在市场占有率情况,根据中国酒业协会对外披露的2022年度酒业数据,中国酿酒行业累计实现销售收入9509亿元,2022年标的公司年销售收入为8,059.13万元,市场占有率为0.008%,选取的可比上市公司酒鬼酒、今世缘、水井坊市场占有率均未过1%,酿酒行业市场为充分竞争市场,市场规模有望持续扩大,标的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市场占有率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可能性。因此,标的公司与可比公司具有可比性。 ②选取的可比公司与标的公司在企业规模方面的可比性 本次估值选取的可比公司,与标的公司属于同一行业;同时,考虑到其主要业务经营地的相同性、主营产品的相似性、经营模式的一致性等因素,该等可比公司与标的公司基本受相同经济因素的影响。因此,本次估值中可比公司的选择符合《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的相关规定,该等可比公司与标的公司具备可比性。 ③选取的可比公司与标的公司在经营能力方面的可比性 标的公司经营能力主要包括盈利能力、营运能力和偿债能力,标的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各项指标对比如下: | ||||||||
项 目 | 酒鬼酒 | 今世缘 | 水井坊 | 五粮液 | 泸州老窖 | 标的公司* | ||
盈利能力指标 | ||||||||
销售毛利率(%) | 79.63 | 76.59 | 84.49 | 75.42 | 86.59 | 59.42 | ||
资产净利率(ROA)(%) | 17.71 | 15.35 | 18.79 | 19.40 | 22.01 | 5.24 | ||
净资产收益率(ROE)(%) | 27.33 | 24.58 | 39.93 | 25.05 | 33.30 | 11.13 | ||
营运能力指标 | ||||||||
营业周期(天) | 586.24 | 694.82 | 1,152.79 | 297.25 | 914.46 | 877.55 |
现金周转率 | 126.17 | 171.41 | 246.47 | 86.23 | 161.40 | 0.95 |
总资产周转率 | 0.68 | 0.48 | 0.72 | 0.51 | 0.53 | 0.10 |
偿债能力指标 | ||||||
流动比率 | 2.89 | 1.68 | 1.24 | 3.85 | 3.15 | 1.79 |
资产负债率(%) | 28.83 | 39.15 | 50.93 | 23.59 | 33.19 | 54.32 |
产权比率 | 0.41 | 0.64 | 1.04 | 0.32 | 0.50 | 1.19 |
注:*上述数据取2022年度数据,ROA、ROE数据采用2023年11月底数据。由上述数据可知,标的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上述各项比例存在差异,依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方法》,评估师在运用市场法时对评估对象与可比参照物进行比较分析,应对价值影响因素和交易条件存在的差异做出合理修正。在评估过程中,考虑到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在财务数据及经营情况方面有一定的差异,评估人员对上述各项指标进行打分,结合各家企业的打分情况,对上述各项指标的差异情况进行修正,修正后使得标的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更具有可比性。
综上所述,本次市场法评估中,可比上市公司的筛选符合资产评估准则规定,筛选过程客观、合理。标的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均属于同一行业,或者受相同经济因素的影响,其面临的市场风险是相同的,但在具体经营及财务风险方面仍存在一定差异,本次评估针对该类差异进行了修正,修正指标包括了盈利能力、成长能力、营运能力、偿债能力等,修正后使得标的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更具有可比性。
市场法是以现实市场上的参照物来评价评估对象的现行公平市场价值,市场法具有评估角度和评估途径直接、评估过程直观、评估数据直接取材于市场、评估结果说服力强。故本次评估最终评估值相较于账面净资产存在较高的增值率,较好地反映了标的公司的业务特点和市场价值,评估增值率较高具有合理性。
注:*上述数据取2022年度数据,ROA、ROE数据采用2023年11月底数据。
由上述数据可知,标的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上述各项比例存在差异,依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方法》,评估师在运用市场法时对评估对象与可比参照物进行比较分析,应对价值影响因素和交易条件存在的差异做出合理修正。在评估过程中,考虑到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在财务数据及经营情况方面有一定的差异,评估人员对上述各项指标进行打分,结合各家企业的打分情况,对上述各项指标的差异情况进行修正,修正后使得标的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更具有可比性。
综上所述,本次市场法评估中,可比上市公司的筛选符合资产评估准则规定,筛选过程客观、合理。标的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均属于同一行业,或者受相同经济因素的影响,其面临的市场风险是相同的,但在具体经营及财务风险方面仍存在一定差异,本次评估针对该类差异进行了修正,修正指标包括了盈利能力、成长能力、营运能力、偿债能力等,修正后使得标的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更具有可比性。
市场法是以现实市场上的参照物来评价评估对象的现行公平市场价值,市场法具有评估角度和评估途径直接、评估过程直观、评估数据直接取材于市场、评估结果说服力强。故本次评估最终评估值相较于账面净资产存在较高的增值率,较好地反映了标的公司的业务特点和市场价值,评估增值率较高具有合理性。
(二)定价依据
价格即抵偿金额按如下原则确定并完成抵偿:
1、因幸福健控股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借款(借款金额共计233,500,000元,其中的79,500,000元将于2025年3月21日到期,剩余154,000,000将于2025年12月17日到期),致中和实业为其提供保证担保,截止目前,前述担保事项导致致中和实业存在或有负债共计人民币233,500,000元(以下简称“或有负债”);同时,致中和实业及其下属公司对幸福健控股及其关联企业还存在共计人民币263,573,626.33元的应收款项及利息(以下简称“应收款项”)。
2、根据北京百汇方兴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3 年11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致中和实业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并出具的编号为“京百汇评报字(2024)第A-003号”《评估报告》,致中和实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132,974.61万元,在扣减前述“或有负债”人民币233,500,000元和“应收款项”人民币263,573,626.33元后的数额为832,672,473.67元,即和业投资以其持有的致中和实业100%的股权用以抵偿幸福健控股及其关联方对公司及其下属公司832,672,473.67元的占款。
(三)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交易定价经有资质且具备独立性的专业机构进行评估、审计,不存在利益输送、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和业投资拟将其持有的致中和实业100%股权转让给公司,用于抵偿幸福健控股及其关联方对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资金占用,抵偿金额832,672,473.67元。
(二)交易协议的其他情况
由公司享有和承担。
2、在过渡期内,和业投资保证不得再将致中和实业股权转让给除公司以外的第三方,亦不得新增质押、托管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权利负担或第三方权利,不得再与其它任何第三方进行交易性接触,签订备忘录、合同书、谅解备忘录,或与致中和实业股权转让相冲突、或包含禁止或限制标股权转让条款的合同或备忘录等各种形式的法律文件。
3、和业投资及俞建午在过渡期内应恪守尽职义务,妥善保管致中和实业公司材料,并确保致中和实业管理层遵守相关约定,不得损害致中和实业公司利益。公司有权监督和业投资、俞建午对致中和实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并查阅标的公司会计账簿等资料,和业投资应配合公司行使该等权利。
4、在过渡期内,若幸福健控股因归还华夏银行贷款需要,书面要求致中和实业履行担保义务,清偿部分或者全部或有负债,公司、和业投资、致中和实业应予以同意。并且,公司将所需资金支付给致中和实业后,由致中和实业支付给幸福健控股。
5、各方一致同意,最晚不迟于2026年1月31日,各方应就本协议约定的转让价格、预计清偿金额、最终抵偿金额等所有事项进行一次书面结算确认。完成股权过户至甲方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自交割完成之日起,致中和实业100%股权对应的股东权利和义务即由公司享有和承担。
六、交易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为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解决部分资金占用。由于致中和实业是宋都控股重要业务板块之一,致力于长期经营,短期内处置不利于其价值实现,经多方协商后采用以资抵债的方式解决前述资金占用问题。
(二)本次交易存在的风险
本次转让的股权目前被质押给杭州西奥电梯有限公司,且被司法冻结,存在股权交割受限风险。
(三)本次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旨在推动解决公司资金占用问题,暂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和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幸福健控股有限公司、俞建午、浙江致中和实业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暨以资抵债协议书》
3、北京百汇方兴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京百汇评报字(2024)第A-003号”《浙江致中和实业有限公司股东拟以浙江致中和实业有限公司股权向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抵偿债务所涉及的浙江致中和实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4、北京政远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2023年11月30日为审计基准日对致中和实业进行审计并出具的编号为“政远专字(2023)第031号”《浙江致中和实业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报告》
5、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资抵债项目审计涉及的部分关联方核查的法律意见书》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