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花股份:关于公司违规担保风险解除的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违规担保风险解除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吴一坚违反上市公司有关对外担保规定,违规以公司名义为公司原控股股东金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西安曙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16日签订的《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担保事项时任公司管理层、董事会、股东大会对该事项均不知情,并未履行相应决策程序批准公司为金花投资的上述债务提供担保。因金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现已被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进行破产重整,未履行全部还款义务,西安曙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向西安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公司向其承担担保责任21,895,017.36 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1日披露了《关于原实际控制人以公司名义违规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09号)。
针对上述违规担保事项,公司已采取要求金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吴一坚尽快解决上述债务问题、聘请律师团队应诉等方式积极主张公司权利,化解担保风险,截至目前,公司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并获受理,目前正在调查取证过程中,该违规担保涉及仲裁亦尚在审理过程中。
针对上述未决仲裁,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人员及部分核心管理人员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积极努力采取措施,防止公司利益因此受损,截止目前,已向公司提供了全额保证金2190万元。该仲裁事项终审后,如公司被要求承担责任,公司将优先以保证金进行支付,相关方承诺不向公司进行追偿,确保公司不承担担保损失,公司将继续追究原实际控制人吴一坚违规担保的法律责任。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 海证券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网站、媒体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