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花股份: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完成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作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委派邹丽萍女士、王可先生作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近日,公司收到国金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原保荐代表人邹丽萍女士因工作岗位变动原因,不再继续担任公司的保荐代表人,为更好地开展后续的持续督导工作,国金证券现委派方大意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接替邹丽萍女士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方大意先生和王可先生,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期至2019年12月31日结束,保荐机构继续就募集资金账户使用履行持续督导责任。
特此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5日
附件:方大意先生简历方大意先生: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承销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拥有多年投资银行从业经验。先后参加了联适技术项目的IPO以及多家拟上市企业IPO辅导工作。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