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花股份: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新余金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余金煜”)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18,797,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5.04%。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新余金煜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在3个月内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不超过3,732,7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不超过1%。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新余金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 18,797,000 | 5.04% | 协议转让取得:18,797,000股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上述股东过去12个月内未发生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数量(股) | 计划减持比例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合理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拟减持原因 |
新余金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不超过:3,732,700股 | 不超过:1% |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3,732,700股 | 2025/2/18~2025/5/17 | 按市场价格 | 协议转让取得 | 资金规划安排 |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注:股东新余金煜本次计划减持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是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从新余兴鹏同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取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4日、2023年2月4日披露的“临2022-068、临2023-006”号公告)
上述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减持期间为自公司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股东新余金煜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新余金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减持期间,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及相关股东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