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科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81 证券简称:东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7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4月2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2000号22层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8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599,988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0.5467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兴林先生主持。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董事长陈兴林先生、董事韩力先生、独立董
事王帅先生现场参会,董事蔡士龙先生、刘晓安先生、袁丹伟先生、叶征吾先生,独立董事许海东先生、徐凤菊女士以电话方式参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监事于翔先生、李克迪先生、张名荣先生以电话方式参会。
3、董事会秘书李非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补偿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588,588 | 98.0999 | 11,400 | 1.9001 | 0 | 0.0000 |
2、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股份回购及变更登记等相关事项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 | |||||
A股 | 588,588 | 98.0999 | 11,400 | 1.9001 | 0 | 0.0000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补偿方案的议案 | 588,588 | 98.0999 | 11,400 | 1.9001 | 0 | 0.0000 |
2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股份回购及变更登记等相关事项的议案 | 588,588 | 98.0999 | 11,400 | 1.9001 | 0 | 0.0000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议案2为关联交易议案,故关联股东东风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
律师:吴伯庆、杨红良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