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科技: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11月13日(星期一)以传签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1月8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
会议由董事长蔡士龙先生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签署<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与东风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委托管理协议》, 协议约定东风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将东风汽车底盘系统有限公司100%股权、东风汽车紧固件有限公司100%股权、东风精密铸造有限公司50%股权、东风科技(武汉)有限公司100%股权、苏州东风精冲工程有限公司84.95%股权、东风博泽汽车系统有限公司50%股权、东风设备制造有限公司100%股权、东风模具冲压技术有限公司50%股权的部分股东权利以及东风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通用铸锻分公司、东风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刃量具分公司的经营管理权委托给公司行使,托管期限为三年,公司将根据协议约定收取相应委托管理费用,每年度委托管理费用为标的公司当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0.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蔡士龙先生、叶征吾先生、韩力先生、刘晓安先生、袁丹伟先生回
避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签署<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将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第一项、第二项议案提交至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 备查文件
1、 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 第八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