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科技:信永中和出具的《关于东风马勒热系统有限公司等9家单位减值测试报告》

查股网  2024-03-30  东风科技(600081)公司公告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的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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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的审核报告1-2
—资产减值测试报告1-6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标的

资产减值测试报告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与东风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约定,编制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本公司保证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本公司于2020年6月5日、2020年10月29日、2020年12月3日及2020年12月21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公司拟向东风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零部件集团)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东风马勒热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马勒公司)50%股权、上海弗列加滤清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弗列加公司)50%股权、东风富士汤姆森调温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汤姆森公司)50%股权、智纪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原名上海东森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纪科技公司)90%股权、东风佛吉亚(襄阳)排气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佛吉亚襄阳公司)50%股权、东风佛吉亚排气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佛吉亚排气技术公司)50%股权、十堰天纳克发动机零部件有限公司(原名东风辉门(十堰)发动机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堰天纳克公司)40%股权、富奥泵业(湖北)有限公司(原名东风富奥泵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奥泵业公司)30%股权、东科信强汽车零部件湖北有限公司(原名东风库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科信强公司)3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公司)。

本次交易以2020年3月31日为重组评估基准日,根据标的资产评估值并综合考虑评估基准日后公司现金分红,确定交易对价为147,917.95万元。本次交易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20年6月6日。本次发行价格为不低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公司实施派息、送红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最终确定为9.43元/股,根据本次发行股份价格,本公司通过向交易对方东风零部件集团合计发行股份共计156,858,905股A股股份支付本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次交易的全部对价,本次交易不涉及现金支付。截至2021年8月31日,购入资产已全部进行资产交接,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二、关于本次交易的相关约定

(一)业绩承诺及补偿约定根据本公司与东风零部件集团签署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本次业绩承诺及具体补偿方式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交易对方东风零部件集团承诺,若业绩承诺资产在业绩承诺期间实现的净利润数低于承诺净利润数,则由东风零部件集团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业绩承诺期限为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三个会计年度,即2021年、2022年、2023年。

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标的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度的预测净利润数如下:

单位:万元

标的公司100%股权预测净利润2021年2022年2023年
东风马勒公司12,922.9313,234.4113,290.77
上海弗列加公司10,552.6510,465.6310,933.08
东风汤姆森公司3,624.914,248.764,715.44
智纪科技公司282.57282.59293.53
东风佛吉亚襄阳公司223.40274.80299.53
东风佛吉亚排气技术公司551.14874.951,218.62
十堰天纳克公司2,925.902,819.323,028.82
富奥泵业公司754.40946.171,238.50
东科信强公司-315.08362.501,335.25
合计31,522.8233,509.1336,353.54

注:标的公司的净利润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标的公司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其中,东风马勒公司的预测净利润数包括东风马勒公司持有东风派恩汽车铝热交换器有限公司50%股权所对应的净利润数。

按照东风零部件集团拟向上市公司转让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计算,业绩承诺资产在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度的预测净利润数如下: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单位:万元

业绩承诺资产预测净利润2021年2022年2023年
东风马勒公司50%股权6,461.466,617.206,645.38
上海弗列加公司50%股权5,276.325,232.815,466.54
东风汤姆森公司50%股权1,812.452,124.382,357.72
智纪科技公司90%股权254.31254.33264.18
东风佛吉亚襄阳公司50%股权111.70137.40149.76
东风佛吉亚排气技术公司50%股权275.57437.47609.31
十堰天纳克公司40%股权1,170.361,127.731,211.53
富奥泵业公司30%股权226.32283.85371.55
东科信强公司30%股权-94.52108.75400.58
合计15,493.9816,323.9317,476.55

注1:业绩承诺资产预测净利润=标的公司100%股权预测净利润×东风零部件集团拟向上市公司转让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注2:合计数向上取整,精确到0.01万元。在承诺期间每个会计年度,如果截至该年末的累积实现净利润小于截至该年末的累积承诺利润,则业绩承诺方东风零部件集团应按照《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约定履行股份补偿义务;如果截至该年末的累积实现净利润大于或等于截至该年末的累积承诺利润,则业绩承诺方无需进行补偿。

业绩承诺方用于减值补偿与业绩承诺补偿累积补偿的总金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业绩承诺资产的交易对价。其中,业绩承诺方以股份进行补偿的,用于补偿的股份数最高不超过业绩承诺方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得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包括转增或送股的股份)总数。当业绩承诺方因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不足以支付业绩补偿金额时,业绩承诺方以现金进行业绩补偿。

业绩承诺方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按以下公式计算确定:

当期补偿金额=(业绩承诺资产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业绩承诺资产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业绩承诺资产承诺期间内各年的预测净利润总数×业绩承诺资产本次交易作价-累计已补偿金额

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当期补偿金额/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当期股份不足补偿的部分,应现金补偿。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应在承诺期限内各个会计年度结束后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业绩承诺资产在该年度的实际盈利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以确定该年度相关业绩承诺资产实现净利润。

(二)期末减值约定

在承诺年度期满后,本公司应聘请经东风零部件集团认可的并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业绩承诺资产依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要求,进行减值测试,并在公告前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出具《减值测试报告》根据《减值测试报告》,如业绩承诺资产期末减值额>补偿期限内东风零部件集团已补偿的金额,补偿期限内东风零部件集团已补偿的金额=补偿期限内累计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补偿期限内累计已补偿的现金金额,则东风零部件集团应以其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本公司股份向本公司另行补偿。

东风零部件集团向本公司另需补偿的股份数量为:(业绩承诺资产期末减值额-补偿期限内累计已补偿的现金金额)/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补偿期限内东风零部件集团已补偿股份总数。

前述公式中的减值额为业绩承诺资产在本次交易中的作价减去期末业绩承诺资产的评估值,并扣除承诺期间内业绩承诺资产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三、标的资产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报告,本公司在利润补偿期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2022年2023年
业绩承诺数15,493.9816,323.9317,476.55
业绩实现数16,027.468,517.669,520.32
当期累计承诺净利润数①15,493.9831,817.9149,294.46
当期累计实现净利润数②16,027.4624,545.1234,065.44
差异(②-①)533.48-7,272.79-15,229.02

在业绩承诺期间,标的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未实现业绩承诺,2022年度已根据业绩补偿协议约定补偿23,142,590.00股。2023年根据业绩补偿协议约定,应补偿25,317,359.00股。

四、标的资产减值测试过程

根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约定,在盈利承诺补偿期限届满时,本公司应聘请经东风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零部件集团认可的并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业绩承诺资产依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要求,进行减值测试。本次重组的业绩承诺期已于2023年度届满,为此公司已聘请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重组涉及的关于东风马勒热系统有限公司等9家单位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具体如下:

(一)委托前,本公司对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评估资质、评估能力及独立性等情况进行了解,未识别出异常情况。

(二)本次减值测试过程中,本公司已向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履行了以下程序:

1.已充分告知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本次评估的背景、目的等必要信息。

2.谨慎要求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在不违反专业标准的前提下,为了保证本次评估结果与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原出具的《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收购股权项目涉及的东风马勒热系统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和评报字(2020)第BJV5004D001号)、《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收购股权项目涉及的上海弗列加滤清器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和评报字(2020第BJV5004D002号)、《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收购股权项目涉及的东风富士汤姆森调温器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和评报字(2020)第BJV5004D003号)、《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收购股权项目涉及的上海东森置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和评报字(2020)第BJV5004D004号)《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收购股权项目涉及的东风佛吉亚(襄阳)排气系统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和评报字(2020)第BIV5004D005号)、《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收购股权项目涉及的东风弗吉亚排气控制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和评报字(2020)第BJV5004D006号)、《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收购股权项目涉及的东风辉门(十堰)发动机零部件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和评报字(2020)第BJV5004D007号)、《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收购股权项目涉及的东风富奥泵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和评报字(2020)第BJV5004D008号)、《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收购股权项目涉及的东风库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投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和评报字(2020)第BJV5004D009号)的结果可比,需要确保评估假设、评估参数、评估依据等不存在重大不一致(因政策、市场等因素导致的有合理依据的变化除外)。

3.对于以上若存在不确定性或不能确认的事项,需要及时告知并在其评估报告中充分披露。

(三)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相关情况,在分析市场法、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三种资产评估方法的适用性后,确定采用收益法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