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科技: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股网  2024-08-17  东风科技(600081)公司公告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07320元

?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股权登记日最后交易日除权(息)日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2024/8/222024/8/232024/8/23

?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4年6月27日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3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由于公司回购并注销业绩补偿股份25,317,359股,公司总股本由578,343,529股减少至553,026,170股,按照现金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公司对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每股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每派发的现金红利为0.07320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五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8日披露的《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综上,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553,026,17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732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0,481,515.64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总额差异系由于每股取现金红利的尾数四舍五入调整所致)。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股权登记日最后交易日除权(息)日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2024/8/222024/8/232024/8/23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除公司自行发放红利的股东外,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东风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有关规定,在公司派发现金红利时暂不扣缴所得税,待实际转让股票时根据股东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07320元。

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

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按照上述通知规定,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07320元;待其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应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2)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6588元。如 QFII 股东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通过“沪港通”投资本公司股票的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其现金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账户以人民币进行派发。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有关规定,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6588元。

(4)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东,其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每股0.07320元。

五、 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2000号22层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21-62033003 转 52、53

特此公告。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